我拿到那张厚厚的印着精致花纹和水印的硕士文凭,在剑桥城初夏特有的金色温暖的阳光下面,把黑色方帽抛向天空,欢呼,和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合影,天黑下来,和陌生人在拥挤的小酒馆跳舞,在子夜来临的时候第一次喝醉,下一秒,对那个企图把我骗上一辆半旧的别克车的男人说sorry,然后一路跑着回去,气喘吁吁,浑身充满深蓝色微醺的夜的气息。
从来没有过的宿醉之后,我整理东西,离开波士顿。
许多东西,不合身的衣服,磨损的旧鞋,连同一打资质参差的追求者……我只想扔在身后,因为像所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子那样,我就要去纽约,为寻找两件东西,loveandlabel。
而且,我相信,forme,theymustbethebestloveandthetoplabels。
不过,第二天下午,当我走过四十二街中央车站的月台和大厅,普普通通的男人女人一个接一个的向我迎面走来,人流中偶尔也会有一个特别漂亮的面孔,一个吸引人的身影出现,从我身边经过,不带一丝笑容,不看我一眼,哪怕眼角的余光也没有,我不太记得那个时候的心境了,但那时的我一定没有期许过,我的loveandlabel会来得如此之快,和梦想中的一样,thebest&thetop,同时又是那么的不同。
2)我
你可能认识我。
或者说,总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出现在你的身边,在你经历的任何一个片断里,如果你在中国任何一个大中型城市生活过的话。
我很普通,我就是通常人们说的那种好孩子。
我7个月的时候,会讲话了;一岁半,我会组词、背儿歌;三岁的时候,坐在7尺长,光华可鉴的黑色钢琴前面,弹奏车尔尼教程里的练习曲;幼儿园里,讲故事拿到第一个奖;然后,小学、中学,一个接一个的第一名。
与此同时,我骄傲的要命。
我最后一个朋友,在14岁的时候与我渐行渐远,只因为那一年,她开始喜欢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学校里帅气的男孩子,而我,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唯一的答案是:读书。
我是父母的骄傲,老师眼睛里最后一块净土,是彻头彻尾的教育制度的产物。
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读过学校图书馆里每一本劳伦斯和奥斯丁,但是从来没有恋爱过。
在我十几岁的记忆里,只有一些片断长久的断留下来,在回忆里反复的出现:比如14岁的时候,一个英俊而品学兼优的男同学和我一起坐公车回家,磕磕巴巴的要我提前一站下车,跟他一起走一段路。
我想也没想就回绝了,为什么要少乘一站路的车,为什么要走回去?我懵懂无知。
直到车子到站,我们分头朝自己家走去的时候,他在离我5步远的地方回头看我;又比如17岁的时候,一个读书不怎么好的男生看着我交到讲台上去的高考志愿表发呆,他原本就坐在我身后,但很快我们就会相隔千里。
这些片断,都曾经有片刻工夫,让我的心微微颤动。
而这些颤动就是我在24岁以前,对于爱情最深的感动了。
1998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城市去读大学,2002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国家去读graduateschool。
我不断的远行,不断的把旧的东西留在身后,不带感情,毫无眷恋。
如果今天是3050年,我可能还会离开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读书。
而2004年的6月,我离开的地方是波士顿的剑桥城,随行的不过两个箱子。
留在身后的是些学生气的装扮,几十本参考书半卖半送给别人,同时心里得意,因为我几乎可以毫不费力的复述出其中任何一本的内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戚若以为等自己年岁到了会被后娘随便嫁给一个汉子,可她没想到她后娘如此之狠,竟将她嫁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还好还好,这傻子总算还晓得疼人...
...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穿越成了小弃妇,身后还跟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包子。宁瑶开始大家致富,斗极品,虐渣渣,养包子日子越来越好,而两个小包子的爹竟然窜了出来,这个追着她求暖床的竟然还是权倾朝野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