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羽穿了一件石榴红色的礼服,裹胸的样式,胸口中间钉了两根细带绕道脖子后面打了个结,很性感的礼服。
不知凌墨怎么想的,又弄了一条同色同质地的披肩给她裹上,似是生怕别人看见那两只雪白的膀子。
因为礼服的颜色鲜艳,她的妆也比较浓,果汁喝过一口后,玻璃杯上便有一层淡淡的胭色。
苏羽又不满的皱起眉头:“这个唇膏也不好。”
“唇膏倒没什么,只是你这披肩很怪。”
宁可暗暗地看了那边的凌墨一眼,坏心眼的挑拨,“你看这么多人,谁穿礼服还裹个披肩?又不是胖的见不得人了。”
“谁胖的见不得人了!”
苏羽小朋友立刻炸毛,都是凌墨的馊主意,说什么宴会上冷气开得足,恐怕会感冒什么的,想到这个苏羽就生气,干脆把披肩掀了去,丢尽了绿色植物的花盆里。
宁可挑了挑眉头,微微的笑着。
“哼。”
苏羽瞥了她一眼,坐在另一只高脚凳上,高跟鞋蹬着脚蹬腰上的圆环,转了个角度,看向不远处被粉色百合装点的舞台。
白色的帐幔下,一个披着长发的女孩子坐在那里弹钢琴,琴声婉转,弹的是是德彪西的《亚麻色头发的少女》。
七点半,音乐停止,大厅里的灯光灭了一大半儿,只留下舞台上的几盏大灯。
廖凯君走上舞台,宣布今晚酒会的宗旨,并请梁正和即将出任梁氏执行总裁的梁飞扬一起上台。
梁正用简练的几句话向众人介绍了自己的儿子,并宣布梁氏内外事务即日起全部交给儿子来处理,而他则要带着夫人去世界各地旅游休闲去了。
之后,廖凯君宣布酒会开始,由梁氏新任总裁邀请来宾中的一位女士跳今晚的第一支舞。
大厅里一片欢呼,每个女孩子都暗暗地期待着自己能成为梁氏新任总裁的舞伴。
梁飞扬微笑着在舞台上慢慢地走下来,聚光灯跟着他一路追随,一直追到某个角落的绿植旁,照在那个手里端着鲜艳的橙汁嘴里含着吸管慢慢啜的女孩。
宁可当时正在默默地想一件跟酒会完全没有关系的一件事——不知道那个口口声声说自己要去荒岛历险的某只混蛋这会儿在做什么呢?如果他说的没错的话,这会儿他应该正在所谓的危机四伏的荒岛上拼杀吧?他会不会真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泥水里翻滚,巨浪中搏击,没有食物,不能生火,逮住什么吃什么呢?
当梁飞扬出现在她面前,微微躬身,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并微笑着问:“MayIinviteyouadance?”
时,她脸上的错愕难以掩饰。
聚光灯照着他们两个人,梁飞扬的脸上带着微笑,眼神却平静如水,无波无澜。
这只是一个礼节性的邀请,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像今晚这样的酒会,能被男主人邀请跳第一支舞,也算是一种荣幸。
宁可在他平静的目光中渐渐地缓过神来,也不着忙,抬手把果汁杯放在旁边的案几上,缓缓地伸出手,搭在梁飞扬的手上,唇角微微勾起,带着浅浅的微笑,却什么也不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扶着他的手站起来,另一只手伸出去,搭在梁飞扬的肩膀上。
“吼——”
不知谁带头欢呼了一声。
“噢——”
众人立刻跟着起哄,掌声如雨点一样,噼噼啪啪的响起来。
音乐声缓缓响起,众人纷纷散开,空出大厅中间一片开阔的场地。
梁飞扬牵着宁可的手缓缓地走到中间,然后长臂一伸,以手背抵住宁可的后背,踩着音乐的节拍慢慢起舞。
梁飞扬是十足的西方绅士,在西方求学八年,华尔兹跳的不说出神入化,在Q市这些人中间也算是个中翘楚。
而宁可则是妥妥的名媛贵淑,自由跟随追求唯美浪漫的宁远昔,什么美好的东西都要学一学,她又是天资聪颖的孩子,梁飞扬又很会带,两个人的舞姿堪比专业。
就算称不上是‘飞袂拂云雨’或者‘宛如游龙举。
’的风采,也总有些“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
的神韵。
卷一一见钟情第三十四章胜利
一曲既终,满场华彩。
梁飞扬牵着宁可的手对着大家鞠了一躬,便把人带到了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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