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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怔神发愣并未有维持太久,程仲颐忽然间揭去欢喜身上的棉被,很流氓很无赖地咬住她耳垂,含含糊糊叹,也是劝,“所以姑娘,你就从了在下罢。”
从、从了?
屋子里一时静寂如水,无人发声。
一个是置身梦境找不到方向,一个是兢兢业业勤于开垦。
蓦地——
“程仲颐,你的手!”
回过神之后的躁怒,“挪开!”
“嗯?”
程仲颐轻哼一句,心情甚好地低下头去捉那粉嫩鲜活的唇,顺便让某个女人见识见识,他的手,其实还兼具很多功能疗效。
譬如……治疗深闺寂寞女人心。
真的,他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弄清楚,他程仲颐是她认识的公子少爷和尚里综合素质最好的一位,她除非是脑子傻了,才看不上他。
万一,她真的嫌弃他,看不上他呢?也罢,往后的日子那么长,他和她,慢慢磨呗。
管他什么花倾城,管他什么程少桑,更不提什么怀真老弟,从今往后,他和她,是不被分开的。
难道不是吗?
……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这一章时突然听见陈冠蒲的《太多》,然后自己也开始感慨,不知道从何时起,咆哮哥竟成了欢喜认识的男人里综合得分最高的那位,噗,我自己也深深滴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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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更新的这3个星期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譬如我加薪了,过生日了,身体又病了(--|||),和小领导意见不一致,工作也将面临种种变数了…………很久之前我就问过自己,为啥越希望回到2008年纯粹写小说自娱自乐的时代,却好像再也回不去了呢?再经历了上述事情后,我知道答案了,因为人在长大的过程中,社会角色、承担的社会责任会发生变化,时代背景再变,想做的事,有时间去做的事,也在变化,然而这不是可悲的局面,对吧?不然,人怎么懂得珍惜当下呢。
《皆大欢喜》的字数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期,虽然年底工作忙,但希望我能用九章(三万字)左右来结束它,哇哈哈,写故事要有始有终,这是原则~~~~下周周末更新见=3=
☆、妖僧,怀真(一)
欢喜一直以为,像她这种人应该很难再被甜言蜜语所打动,殊不知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听来愈是拙劣的表白之词,仔细品味一番,反而愈能左右她的快乐。
就好像程仲颐,根本不懂得描述他对她的感情是深是浅,反而啰啰嗦嗦一个劲儿夸他自己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补得破衣裳、付得起药方、养得起姑娘、一夜还能七次郎。
七次郎?啊呸!
欢喜分明记得,又羞又恼的她当时一口气没提上来,哽了又哽,恶狠狠瞪了程仲颐一眼,咧毫不以此为耻的程仲颐又底气十足补了句,“若觉得不够,我还能与你多战三回合。”
三回合,他就不怕他精.尽.人.亡死在她身上吗?!
啊呸呸,她才不会由着他耍无赖,大行禽.兽之事,不行,绝对不行。
蓦然——
“早知道你的心情如此不悦,我理应再暂缓几日,再安排你入宫。”
男人低沉的嗓音从欢喜身后响起。
欢喜的表情即刻僵住。
糟了,她一时心不在焉左思右想竟忘了此刻正与花倾城同乘步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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