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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夫人却哼了一声,“别说傻话了,二殿下既是要脸面的人,更该自发自动的回绝了这门亲事,男子汉理当心胸豁达,他忍心让堂堂相国家的小姐跟着他吃苦?也不怕人笑话!”
乔薇无言以对,乔夫人的话倒是解决了她看书时的一个疑团,难怪男主答应得这样痛快,原来是为了展示男子汉的胸襟——可他内里其实相当记仇呢!
罢了,遇上这样难缠的对手,她就是诸葛亮在世也没法子,听天由命吧!
回房之后,乔薇就让青竹为她铺好宣纸,磨好墨汁,准备伏案疾书。
青竹咦道:“姑娘想寄信给谁?”
乔薇面色淡淡的,“自然是给二殿下,有些事总得说清楚。”
青竹似懂非懂的哦了声,觉得以自家小姐与二皇子从前的交情,好聚好散原是应当的。
但事实上这是一封绝交书。
乔薇是以书中乔小姐的人设来做这件事的,原主的性子可谓率直到接近傻气,毫不掩饰拜金慕权的本质,自与五皇子搭上桥后,便立刻向陆慎写了一封绝笔信,义正辞严的与他断绝往来,俨然一副受害者的态度,仿佛受了莫大的冤屈,如今终于得到解脱。
乔薇回忆起书中的词句,总算硬着头皮下笔。
有些剧情她是不得不走,否则将会出现可怕的后果——譬如手腕上一连串石榴籽似的红斑。
乔薇也是偶然发现这件事的,那还是她刚穿来的时候,饿了许久,格外的馋肉,便悄悄让厨房做了一大盘色泽油亮的红烧蹄髈,大快朵颐之后,胳膊上就出现了这些红珠子似的玩意,挠一挠,还又疼又痒。
她当然不可能对猪肉过敏,其中理应有些别的缘故。
在经过几次谨慎的尝试后(自然,是在不威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乔薇总算摸索出规律,只要不过分违反人物原有的设定,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否则,这些红疙瘩没准会蔓延全身。
那次就费了好久才消去,乔薇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以后就格外注意。
原身饮食-精细,吃鱼就只要肚皮上的那块软肉,红烧肉这种俗物更是沾都不沾的,乔薇只好照做。
不过她也发现,大体不差的情况下,稍加变通也是可行的,譬如想吃蹄髈,可以洗净之后加以火腿、鲜笋、野菌,在陶罐中细细熬成乳白色的浓汤,这样就与原身奢侈的作风相称了——当然,比起拿手抱着狂啃终究少了些趣味。
但信上的词句再怎么变通也还是那个意思,这个乔薇却是没办法的,她索性老老实实的照搬,再拿白蜡封了口。
青竹看着短笺上的一点污渍,不禁呀的一声,“糟糕,这信纸怎么弄脏了?”
乔薇低头瞧了瞧,若无其事的道,“不要紧的,想是我方才打翻茶盏,不小心沾了些。”
反正已经是绝笔书,脏不脏都不要紧,也用不着多么客气了。
她几乎可以想见太子陆慎收到信的反应:必然会对她恨之入骨。
一个女人这样践踏男人的自尊心,那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不过又怎么样呢?最可怕的结果也就是赐死而已。
乔薇巴不得尽快走完剧情好早早死去,那样大概就可以回去现代了——否则设置违背剧情的惩罚就毫无意义。
根据以往看书的经验,乔薇猜测应该还有个名叫系统的玩意儿暗里操纵一切,可是她至今为止都没见到。
当然没见到也好,她可不耐烦有个聒噪的小东西整天在耳边吵闹。
*
另一边,暮色沉沉的太子东宫,太监张德忠面容肃穆的从仆人手里接过一封油纸包着的书简,据那人说,是乔相府里送来的。
为了避嫌,乔相当然不可能直接向太子殿下上书,何况在这样敏感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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