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0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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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琲果然吃吃的笑了起来,揽过他去在脸上亲了一下,“陈年旧醋你也吃?”

“呸!

不许打诨,赶紧坦白交代,说不清楚咱没完。”

叶小安想,要是你这厮敢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老子就让你倒了锅碎了碗。

朱琲还真继续说下去,“那时候我是挺喜欢我大哥的,你也见着了,挺温和的一人,而且,他对我是真的好。

可以说,要不是他宠着,恐怕我也很难形成今天的气候。

在朱家,他的地位仅次于我父亲,而且,他对我父亲很有影响力。

他冲劲不足,霸气不够,但是协调和管理能力是一等一的好,算得上是朱家一个非常理想的守成者。

当初朱家指望着他坐守江山,而我呢,则适合开疆拓土,两者合一,那么朱家的扩张和发展就指日可待。

可是,高中那会儿,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初恋啊!

人对自己的初恋总会抱着一份虔诚和热情,我想,既然袖都断了,还有必要顾忌兄弟手足么?爱情嘛,应该可以超越一切。

于是我去跟他表白,没想到却招来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骂我说你疯了?竟然对自己的大哥抱有这么龌龊无耻的企图……听听,是龌龊无耻的企图!

当时我就懵了,我只是爱上了自己的大哥而已,何来的什么企图?更谈不上什么龌龊!

到底年纪还小,那时候能拉拉爱人的手就已经非常幸福和满足,谁还想着别的什么?”

“第二天,他就宣布订婚了。

这事儿对我的打击挺大的,我从来没意识到喜欢自己的大哥有什么不对,但是大哥的耳光和责备让我发现自己以为美好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其实不过是一团恶心的狗屎——从那以后,我开始我行我素,变得桀骜起来,因为我发现世界永远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儿,而想改变自己迎合这个世界你永远也无所适从,毕竟你没法把握世界的口味,既然迎合不了,那就我行我素按我能理解的规则生活吧。

与其费力不讨好的让别人快乐,还不如我自己给自己找快乐——我自私我快乐。”

“这什么逻辑?”

叶小安忍不住插嘴,对某人的混蛋逻辑嗤之以鼻。

“是啊,那时候我妈也挺操心的,就带我参加了不少义工活动,你也知道,香港的义工制度比较健全,我妈常常参加社区的义工活动,也带我去参加,渐渐地,我发现世界上的快乐其实并不单一,得到固然是一种快乐,付出其实也是一种快乐——反正吧,后来的我就没那么偏激了。

不过,我反而对朱家华丽面具下的丑陋看得更清楚,因为看得太清楚,我根本不耐烦跟他们周旋,所以朱家人都说我脾气很差,三句话不中意就能直接甩手走人——不走干嘛?别人看着的是美人轻舞,我看的是骷髅魔舞,这么狰狞丑陋的东西你让我哪里能有应酬下去的耐烦心?”

“至于我大哥,那天以后,直到留学回来前这段时间,我没跟他说过一句话。

你可以不接受我的感情,但是请不要诋毁我的感情——在我印象中,大哥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温文尔雅,善良知礼,这样的大哥,应该比别人更多一份宽容,可惜,他没有。

当时受了惊而说出的话我可以理解,但是至于从此以后见我都恨不得绕着走么?而且,他其实也就是一个粉骷髅而已,只不过他隐藏得更好,一般人没有火眼金睛不可能看穿他的真面目——有一回,我无意中听到他跟他母亲的对话,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兄弟情深也不过就是一个骗局。

他母亲,也就是我父亲的原配,是法律文书上的妻子,一个大家族的当家主母,她其实一直不甘心与这么多的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更不甘心别人染指本应专属于她和她的子女的家产,所以,她一直处心积虑的掌握朱家的经济大权,而我大哥是她的意志的最忠实的执行者。

不过因为我很早就表现出来的才能,他们所能做的就只有是尽量将我笼络到他的阵营里——我真心实意爱上的人原来不过是在利用我。

从那以后,我对朱家真是不再有半点幻想了。”

叶小安摸摸朱琲的脑袋,表示安慰,咱俩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我遇到徐燕,而你遇到你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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