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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向停车场的时候,他给佩蒂·福兰克林打了一个电话,确定最后一张要打出去的牌。
在得到了血迹鉴定的答案之后,他发动了汽车,朝东第七大街开去。
莫里斯·诺曼曾经把自己住址写在阿莱克斯的通讯本儿上,并且说随时欢迎他来访。
当时那个男人漂亮的绿色眼睛里闪烁着令人着迷的光彩,让黑发的混血儿无法拒绝地点了点头,但是现在阿莱克斯却必须以一个警察的身份敲开他的门。
鸟鸣式的铃声响了很久,高大的莫里斯·诺曼穿着睡衣打开门,在看清外面的人以后他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阿莱克斯!”
他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我想和你谈谈。”
黑发的警探平静地问,“可以让我进去吗?”
“当然,当然,请进。”
莫里斯·诺曼侧过身体,做出欢迎的姿势。
阿莱克斯笑了笑,来到客厅里。
这个公寓布置得很雅致,也很干净,完全不像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家具都是质朴的深棕色,窗台和桌子上有新鲜的黄色玫瑰花,墙上悬挂着几幅毕加索的油画复制品,一些CD和杂志放在沙发上,似乎阅读了一半,在阳台上有一架天文望远镜,高高地朝向天空。
看得出这里的主人是个很富有生活情趣的人。
阿莱克斯在屋子打量了一圈,坐下来,莫里斯·诺曼把手放在口袋里问道:“感觉怎么样?”
“很不错,博士,你有一个舒适的家。”
“如果再有一个人和我分享就更棒了。”
浅棕色头发的男人回头看了看厨房,“你要喝点儿什么?”
“不用了,我在路上喝了些牛奶。”
阿莱克斯在沙发上坐下,看着莫里斯·诺曼,“你在休息吗,博士?”
“是的,你知道,我这段时间睡得太少了。”
“白天要上课,晚上还有代替我去陪伴丹尼尔,确实很累。”
阿莱克斯皱起眉头,“但是,莫里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昨天不好好休息,却要跑到圣约翰教堂去呢?”
绿眼睛的男人顿时愣了一下:“你在说什么啊?阿莱克斯,我说过我昨天下课以后就到医院去看丹尼尔了,哪儿会有时间再去别的地方。”
阿莱克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昨天下午五点三十分到六点之间,马修·奥立佛神父在他教堂的休息室里遭到了袭击,他说在昏迷前听到了你的声音。”
“那是不可能的,阿莱克斯,我当时在医院呢。”
莫里斯·诺曼不以为然地说,“一个临近昏迷的人很可能听错。”
“是吗?不过CSI在现场找到了两个人的血迹,一个是神父的,一个已经确认了并非嫌疑犯的。
如果你没有去过圣约翰教堂,就让我采集一些口腔上皮细胞吧,对比DNA会说明一切的。”
几乎在这瞬间,阿莱克斯看到莫里斯·诺曼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恼怒的神色,但他立刻转过头去,没有说话。
黑发的男人感到一阵失望,他从口袋里摸出棉签拿在手上,用硬邦邦的口气要求道:“现在请你张开嘴。”
莫里斯·诺曼没有动,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好象在控制情绪,等他再看向阿莱克斯的时候,已经平静得和往常一样了。
“你去调查过我?”
他问道,“阿莱克斯,你不相信我,所以去了学校?”
“是的。
可惜你也没有做出能让我信任的事情。”
黑发的警探把棉签朝前递了一点,重复道,“张开嘴,博士。”
绿眼睛的男人深深吸了口气,露出苦笑:“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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