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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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一个女人一定要独自地坚强和勇敢,丁城城的妈妈,她在程建国离去的第一个夏天,面对从马桶里倒翻出来的粪便束手无策,后来一年又一年,她能够自己修理马桶,搬引水机的水桶,油漆房间,所有男人做的事情她都一手抗下来。

可是现在儿子和丈夫都已死去,终于是发了疯。

她终日怀揣一本黑色的笔记本,在弄堂里面逢人就问:“阿姨,这个字怎么念?”

所有的小孩都开始躲避她,弄堂里的人都眼看着这家人家的变故,无能为力。

可可在知道丁城城死去的时候,是一个汗涔涔的下午,她已从她那个工房的梦中醒来,所有寂静的绵羊群都在一瞬间消失了,空留下一股恍惚的烧焦的软壳黄骆驼烟味。

她被一个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听完,挂上电话之后,她翻转过身体,在瞬间把梦境全部忘记。

丁城城的死让她沉闷得简直要窒息,她喘不过气来,感觉在无比拥挤的人群中,无法呼吸,渴望把头伸出去。

新闻里面说,有一个国家的摩天轮倒塌了,死了一对正在摩天轮里面观光的情人。

而锦江乐园的摩天轮,晚上是不开放的,他们终于是看不到黑暗中星星点点光亮的城市,而高空的爱情也是不完整,稍纵既逝,只是她感觉不到悲哀,她的悲哀已被带走。

可可和小俏都去参加了丁城城的葬礼,从龙华火葬场出来,她们走了很多的路,默默地走,都不出声。

在葬礼上她们都再次看到了眯子,眯子已经把头发给染成了全黑,长长地卷曲着披散到腰间,她穿着一条黑色的长及脚踝的缝缝裙,却涂了淡金色的妆容,整个面孔熠熠生辉。

她是惟一一个在葬礼上面涂着金色面孔的女孩子,身上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装饰,于是手腕上粗大的伤疤,看起来倒尤其地突兀,所有的人都侧过头来看她。

她看见可可,就点点头,又看看可可身边的小俏,也是微微笑了一下。

整个葬礼上,眯子都没有哭,她不动声色地站在人群的后面,不时地被边上的人挡住,的确,丁城城的葬礼上来了很多女孩子,很多人都有年轻而悲伤的面容,而眯子却是整个葬礼上最最醒目的一个,她宛若一个庄严的新娘,让其他所有的女孩子都在她的面前相形见绌。

可可和小俏也是突然意识到,这个自杀被救回来,丢失了一个孩子,手腕上留下永久痕迹的女孩子,才是丁城城真正的主角,才是真正的新娘。

可可和小俏也都没有哭,所有的悲哀面对死亡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所以也就无以悲哀了。

她们和眯子都没有等到葬礼最后结束就走了,因为大部分丁城城的亲眷都开始嚎啕大哭,一些年迈的老人已经有些不支,她们都等到了门外。

小俏对眯子说:“我以前常看到你,在匹萨店门口的十字路口,你和他一起。”

“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那么早就到来,过去在人民广场,看他玩滑板,不断地摔下来,我总是担心他突然离我而去,而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我竟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了,这次是彻底的离去,倒不如上一次给我的打击大,可能是因为事情都过去了。”

这三个女孩子,都曾经以各自的方式爱上过丁城城,现在站在一起,门口,排列着整齐的花圈,纸做的花脆弱地在风里面唰唰作响,周围都是四季常青的松柏和肃穆的石头雕塑,眯子的面孔在太阳底下闪着光芒。

那天可可和小俏走了很多路,路过被漆成米白色的高架桥,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上海的高架桥已经在整个城市里面纵横交错地盘桓着了,在高架上只能够看见城市的上半部分,巨大的广告牌,上半截的房子,这一切都和城市的底下完全的不同,在高架上贴近地面飞驰的时候,绝对想象不到底下是怎么一幅喧闹的光景。

她们都不知道是在哪个拐弯口,丁城城躺了台风的雨夜里,在这之前,他是不是看到整条高架都横亘着空无一人,而所有的路灯都只为他一个开启着,光芒大道,连恐惧都被轻易地击倒。

就这样地最后她们俩坐到地铁的候车座位上时,小俏穿着的红色高跟鞋的脚被磨破了,她把高跟鞋脱下来抱着手里面,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面上,脚后跟一个小小的血肉模糊的伤口,她突然对可可说:“我过去很喜欢他。”

“我知道的,你有什么瞒得过我啊,我也什么都瞒不过你,我也是,很短暂地喜欢过他,一瞬间就过去了。”

可可笑笑说。

她们都已不再提及丁城城的名字,对于年轻的夏天来说,很多人都是匆匆地经过,而她们必须向前走去,死亡已经离她们如此的近,但是她们俩并肩坐在一起的时候,就感到无所害怕,丁城城终于已彻底离去。

第24节惨葬礼上的新娘(下)

沈涵则开始不停地喝酒,他每天晚上都要喝两瓶黄酒才能够安然地睡觉,否则就总是被噩梦折腾得翻来覆去,直到天亮,他总是看到丁城城的脸,这是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弟,三年前操场上的那场争斗中,沈涵已从他的眼中看到熟悉的恐惧感,而现在他也已死去,死得颇为辉煌,正是沈涵所向往的,在疯狂的速度中被抛出去。

由于喝酒,白天沈涵总不能够醒来,昏昏沉沉地骑自行车送快递,常常不能够按时地送达,有份公司的重要文件在他的手上被耽搁了整整两天,被投诉,于是他又一次地失去了工作。

失业,绝望,丁城城的死,他妈妈的疯让所有的一切都再次没有了任何头绪。

沈涵只是感到,所有的人都在迅速地离他而去了。

房间的一个角落已经堆满了酒瓶子,有的时候外婆在凌晨摸索着出来上厕所,还能够听到他的房间里面走动的脚步声,他几乎要烂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变成一只腐臭的苹果,他又再次断了所有的线索,他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死在这个房间里,别人要过多久才会发现。

桌子上的拷机突然疯狂地响起来,震动着,从桌子上掉到地上,沈涵从沙发上挣扎着爬起来看,是兄弟出了事情。

他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把窗户前的竹帘子全部都卷起来,下午安静明媚的太阳全部都涌了进来。

沈涵套上牛仔裤,摸摸裤腰后面插着的匕首,奔出门去。

这一天,又是疯狂的争斗,可是沈涵对打架已感到麻木,他在几个人中间被拉扯着,眼窝被打中一拳,他感到眼睛前面全部都是明恍恍的太阳,他想蹲下来,又被人一脚踢在了腰间,于是他又站起来,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好像看到多年前,他最好的兄弟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十字路口,手里面紧紧地握着一把西瓜刀,他是以刺人的准确而在圈子里面闻名的,所以那帮子人看见他拿出了匕首,都明显地愣了一愣,向后微微退缩着,而他紧闭着嘴唇,只是握着匕首,并没进攻,他在犹豫,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地犹豫。

这时候,却突然感到胳膊上面感觉凉凉的,回头一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将一把折刀送进了他的胳膊。

那个男孩子,长得很矮小,却有双凶狠的眼睛,沈涵这才感到痛,蹲下来,捂住了胳膊,报信的人急匆匆地跑来喊着:“警察来了警察来了!”

于是所有的人都在一瞬间消失,连那个发消息来的兄弟扭转屁股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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