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的夜有一丝凉意,叶且歌对老掌柜笑了笑,点了一壶热茶与一些咸甜点心让伙计一并热了,这才坐到了座位上。
陆小凤其实已经对方才发生的事情心中好奇得抓心挠肺,却也只能看着叶且歌忙活,不敢去问横剑膝头的叶英。
等到叶且歌也坐到了座位上,开始将今夜发生的事情,以及那红鞋子的头目“公孙兰”
的底细对陆小凤和盘托出。
陆小凤听着,脸色已经连翻变化。
毕竟叶且歌说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了。
偷换身份,欺世盗名,又接连犯下如此多的罪案,那熊宜简直是死不足惜。
而一旁的唐天仪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因为按照叶且歌说的,那被无辜害死还被占用了名声的,虽然是姓公孙,却实打实的是他们唐家后人。
唐家人最是护短,又怎么能见自家子孙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害了之后,还被无故抹黑?更何况叶且歌说那人手中还有唐家毒谱的残篇,若是那日害了自己和秀青的毒……
唐天仪眯起了眼睛,深深的觉得有必要去给自家老太太去一封信了。
那个假的公孙兰的身世,对于叶且歌和叶英,甚至对于唐天仪来说都很好理解,毕竟他们对于那些盛唐时候的门派都是熟悉的。
然而陆小凤来说就有些莫名了——他有些搞不懂自家的小伙伴为什么忽然和六百年前的人物那样熟识了,那熊宜固然可恨,可是也没有必要为了六百年前已经作古的人这样恨得咬牙切齿吧
而且,若是只有叶且歌也就罢了,还能说一句她总是如此嫉恶如仇,可是怎么就连一向淡然从容的叶庄主都有些冷气外露了呢?
虽然不能理解,但是陆小凤选择了不去问。
他沉吟片刻,说道:“且歌你的意思是,想要让我去铲除那个红鞋子?”
陆小凤默默的盘算了一下,红鞋子之中除却熊宜,剩下的人的武功对于他来说都是花拳绣腿,而熊宜又被叶且歌废了手腕,他对付起来应当不难的……吧?
默默的抹了一把汗,陆小凤其实并没有很有把握,却还是准备将此事应下,就权当做为民除害了。
叶英却道:“不仅仅是一个红鞋子,还有那桩你正在追查的绣花大盗一案,在拿下此人之后,也可结案了。”
让陆小凤对付熊宜,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这也是叶英没有急着对熊宜动手的另一层原因。
想要杀了那人,对于叶英来说太过容易了。
可是熊宜一死,那便成了死无对证,公孙一家的污名便永远没有洗清那一日了。
所以就非得一个在江湖之中名声足够大,有足够让人信服,又和熊宜犯下的案子有关的人,由他将这件事情的真相公布出去,才能还叶英的故人,盛唐之时名动四方的公孙大娘一片清明。
而这个人,就只有陆小凤才合适。
陆小凤是聪明人,他理解叶英和叶且歌的想法,也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自己的朋友。
可是他亦有自己的原则,也是一个讲究证据的人。
这红鞋子固然可恶,却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她们的头领“公孙兰”
就是绣花大盗。
哪怕是为了帮自己的朋友,陆小凤也并不愿意这样草率的结案,而后放任真正的绣花大盗逍遥海外。
所以,哪怕这一次开口的人是叶英,陆小凤依旧带着几分谨慎,皱着眉问道:“叶兄可有证据?”
虽然是这样问了,可是陆小凤心里明白,十有八九叶先生也是拿不出什么证据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产品只可用于与异性的身体交换您可以单方面禁止异性进入自己身体,而将身体交由系统托管由于防沉迷政策,您每天只能游戏八小时由于不可避免的bug,你可能与异类生物交换身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罗亚穿越到盘龙世界,并随身携带了一个神秘的黑洞空间,从此踏上了一段传奇的强者之路!若干年后,罗亚和鸿蒙在一棵桂树下谈笑风生,静候三弟林雷的到来。...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二向箔的使用,让整个宇宙最终沦落为二维世界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为了不让自身文明也葬身于降维打击当中,发动攻击者必须在二维化宇宙之前开始改造自身以适应低维宇宙,以便消灭对手,同时避免自身灭亡。为了自身...
...
这虽然是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穿越故事,主人公同样也是一个略有俗气的练剑小子。好在,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多大造化获得升级神器,他有的是一副腼腆的笑容,一颗平常心。能在这个世界再看一眼,就是一眼能在这个世界再逍遥一刻,也是自由。木剑出空千峰里,意气威震十九州!且看剑侠风云志为你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