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欢”
这个词汇万树已经会了,所以凯西知道他能听懂自己这句话。
垂眼默记的万树闻言抬起了头,在摇曳的火光中开始盯着凯西看。
凯西顿时紧张了起来,于是不太好意思的解释道:“我没有其他的意思,我就好奇……”
如果万树也喜欢克雷尔的话,那么他就能干干脆脆的死心了,否则心里会一直惦记着这事,总想寻个究竟。
看着局促不安的美少年,万树合上了手中的书本,然后浅浅一笑,伸手摸上他的脸庞,语气柔和:“放心吧,我也喜欢你。”
“!
!
!”
凯西瞪大了眼睛,只觉得被万树抚摸的脸颊逐渐涌出了热度,明明对方的手是冰凉的。
万树说完以后便又打开书看了起来,云淡风轻。
他想过了,雌性很稀少,而稀少便是一种珍贵资源,凯西尽管对他回地球起不到直接帮助,但绝对能在其他方面给他提供便利。
况且,让喜欢克雷尔的凯西同时喜欢上自己,又不是一件冲突的事情。
看着沉稳而又温和的俊美雌性,凯西心跳加速了,跟对克雷尔的心动不太一样,又有些一样。
爹,他真的好有魅力……凯西沦陷了,然后笑嘻嘻的靠到了万树的肩膀上:“万树哥好有大人的感觉哦。”
“你也会变成大人的。”
万树用标准的兽人语说道,完全看不出来“大人”
这个词他才刚刚学会:“不过不必着急着长大,因为青春是很宝贵的。”
“嗯~”
于是当克雷尔狩猎回来,便看见小雌性腻歪在大雌性身边,兴高采烈的教着他说话,亲昵的好似两兄弟。
他先是一愣,然后微微一笑,大步走向了两人。
野餐,休息,上路,三人在这样单调的日子中慢慢的朝北部落前进,途中有碰到流浪的兽人,也路过几个小部落,但都避开了,没有做过多的停留,然后两周后,他们终于到达了北部落。
在看到北部落的瞬间,万树受到了震撼,仿佛置身于好莱坞的科幻电影之中,高耸入云的巨大火山,顶部能看到发红的熔浆,一栋栋木屋依山而建,从火山脚下往外延绵,还有那足足有十几米高的宽厚城墙,都让万树感到不真实。
这就是北部落吗?完全就是城邦好吧,比他想象中先进太多了,不仅城市规划的很好,道路笔直又分明,还有巡逻的卫兵和哨塔,跟之前看见的那些部落完全是天和地的差别。
万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来,凯西也惊喜的睁大了眼睛,而大白熊的眼底则是兴奋与想念。
他已有大半年没回来了。
于是迈开步伐,欢乐的载着两个雌性跑下雪原,朝那庞大的部落奔去,身后激起了一片冰雪。
三人的到来早已被哨兵给发现了,克雷尔身份特殊,不仅是酋长克鲁斯的小儿子,还是侦察队的副队长,所以自然是毫无阻碍的被放行了,只不过当他们通过城门的时候几乎被所有人给盯着,议论纷纷。
“克雷尔,哪里掳来的两个漂亮雌性啊?”
有克雷尔的朋友开他玩笑,在远处大声的朝他们喊,引起众人一阵哄笑。
克雷尔把万树和凯西放了下来,然后立马变回了人形,一张俊逸的脸涨的通红:“谁掳了,他们都是我救下来的!”
“救下来的?”
他的话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正要追问,远处突然传来了骚动,于是众人纷纷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十一人组成的小队走了过来,领头的是一个高大健硕的男子,一头银丝般的短发,一张刀削似的刚毅面孔,一身白色的紧身劲装,威风凛凛而耀眼夺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