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梧稍一沉思,就很果断的说了一句差一点让马尼德摔倒的话。
“等我回去问问的!”
这霸气的回答让马尼德和高木对张凤梧的领地顿时失去了信心。
佣兵们已经对张凤梧三人表现出了畏惧并且不愿意再在一起的意愿了。
而张凤梧也了解了狼族刀奴的实力,所以张凤梧三人开始返回禅达小镇。
来的时候只走了三天,但是回去的路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绝不是因为张凤梧没有马,只能步行了。
而是三个人的队伍看起来太容易打劫了!
一个穿着长袍子的魔法师,一个瘦小的狼族刀奴和一个牵着马的跟班。
这样一支队伍在荒野上那简直就是在告诉地精们。
“来抢我呀!”
来的时候是一支几十人的商队。
地精们要是不聚集一百人以上的话他们都不会出现。
可是现在,十个八个地精就敢大张旗鼓的冲了上来。
挥舞着那勉强算是武器的武器想要从张凤梧三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而且,这次地精的质量也明显的不如上一次遇到的那伙。
如果上一次的地精还像是一伙野蛮的强盗的话,这一次的地精简直就是比乞丐还要乞丐的穷鬼,大吼大叫冲过来的的这几个家伙,只有一个身上穿了还算比较完整的衣服,那也不过是一件不知道它从哪里拣来的破麻袋,麻袋剪破了三个窟窿,将脑袋和双臂能够从里面伸出。
这个穿着衣服的家伙手里提着武器,那是一根某种大型动物的后肢骨头,骨头的顶端为了加强杀伤力而绑了一块尖锐的石头。
而这个家伙身上还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钉成了一套“铠甲”
。
老天,这是什么铠甲哟!
看看那铠甲的组成材料吧:两片破铜片,一堆树皮,还有几个烂木头,加上一张类似于绳网的东西。
这些让他们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让人产生畏惧的家伙。
这群看起来像逃荒的更多与抢劫的倒霉家伙在被高木一刀砍翻一个以后就一哄而散了。
但是张凤梧注意到马尼德的眼神中有一丝忧虑。
“怎么了?马尼德?难道你在害怕这帮家伙?”
“是的主人,我想我们遇到了地精中最让人头痛的家伙了。”
“……什么意思?”
“主人,地精中也分强大的和弱小的。
上一次我们遇到的是地精部落。
都是一些强大的地精。
他们更善于强硬的正面抢劫。
而这一次我们遇到的是相对弱小的,但是十分讨厌的地精流民。
他们是地精中地位最低的,所以他们所有的东西都依靠抢劫来维持。
正因为如此,他们有着让人害怕的……习惯。
那就是绝对不会放弃!
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许他们才是真正的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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