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抓着他胳膊,“好好,咱这是饭店,他要是没病,我就要他了,这下行了吧!”
胖子会打算盘,金皓晨是个小少爷的主,父母常年不在家,他是从来不开伙的,这小饭店就是他的根据地。
三不五时再来几个同学、朋友聚会啥的,他赚个细水长流,这样的老主顾绝对不能丢。
金皓晨奸笑,朝乞丐一扬头,表示胜利的喜悦。
回家的路上,金皓晨带着乞丐去了街道的美发店。
剪头的小刘抓着乞丐头发直咂舌,这哪叫头发啊,整个一草窝,都成啥样了。
花了近一个小时完成洗发、护发、剪发、造型的工程,小刘拍拍手,理发椅一转,“prettyboy”
他非常满意自己的成果。
昏昏欲睡的金皓晨被小刘拍醒,一睁眼四处望望,“我家小乞丐呢,跑哪去了?”
小刘哈哈大笑,乞丐被笑得不好意思,直低着头,手不自然地拨拉着头上那一撮撮的乱发。
这个,太不像他了。
金皓晨走到乞丐面前,盯着他蓬松、凌乱的发型瞧了半分钟,才将手搭在他肩上,“你小子倒真是大变样了,靠,难怪胖子认不出来,换个发型,我都认不出你了。”
下午,金皓晨带乞丐去了同学大哥所待的医院做检查,费用减半。
说实话,别说胖子,单是他自己也有些怀疑,乞丐太瘦了瘦得跟电线杆一般杵在那儿,那晚又见他咳得那样厉害,别真有什么病才好。
两天后报告一出来,朋友大哥就给他打了电话,所幸一切正常,只是长期营养不良有些贫血而已。
金皓晨刚一松口气,朋友大哥就悄悄添了句让他犯堵的话。
“你朋友身上有很多伤疤。
说句不该说的,小金,你对他够了解吗?如果不怎么清楚他的底细,还是慎重交友的好。”
“大哥你多虑了,年轻人谁没有荒唐的时候。
兴许他以前是个小混混,打架的话----”
“一般的打架不会有枪伤的痕迹吧!”
“枪……枪伤……”
“嗯,我言尽于此,你自己好好想想。”
挂上电话,金皓晨满脑子都是男人刚刚说的话。
枪伤。
那个……小乞丐……怎么可能会……
客厅传来声音,是乞丐在拖地,这两天他就像是最勤快的保姆承担了一切家务事。
洗衣、打扫,他做得认真,金皓晨也乐得享受。
可如今----
金皓晨冲出卧室,一把揪住乞丐衣领,目不转眼地瞪着他墨色澄净的瞳,他难以相信,这样一个有着清澈双眸,看上去就像十五六岁大男孩的人身上居然会----
他趁乞丐惊慌失神之际,一把扯开乞丐身上薄薄的衬衫,衣扣随之落地,掉在地砖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满目的伤痕,虽已有些许淡化,却难掩其怵目的丑陋。
靠近左腰的地方,一个明显的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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