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73章(第2页)

声音清脆婉转,果然像大珠小珠落玉盘。

那个时候,夏启明才十二岁,方晴八岁。

十二岁的少年从此爱上了水墨山水,尤其爱画风雨潇潇图。

夏启明和每一个成长中的孩子一样,盼望着假期的到来。

只是没有人知道,他盼望的,不过是假期才能见到的那个女孩子。

方晴每年都会被爷爷接回N市,易家女孩子少,这个外孙女便被捧在了掌心,明珠一般娇养着。

夏启明觉得方晴很不一样,不像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整天叽叽喳喳讨论着明星服装。

她在身边的时候,夏启明的心是宁静的,那样一个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却硬生生收敛了自己的脾气,心甘情愿地捧着一本书,整天整天陪着她。

那个时候哪里懂得什么是爱?

夏启明只知道他喜欢看见方晴高兴的样子,笑起来眉眼弯弯,秀气的鼻子微微皱着,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米牙。

于是,他为她收集来各种各样精美的本子,有着雅致的细细花纹,他小心翼翼地用那种繁复飘逸的字体,抄写大段大段华美的诗词。

他的书房一天天扩充,终于堆满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再次邀她前来的时候,甚至可以“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

这样便是爱了吧。

不懂,却更加简单纯粹。

只是有一天,方晴也会为了某个少年抄写细腻的句子,将所有心事暗付于一笔一划中。

她开始很认真地学习日语,皱着眉头反复练习着平假名。

夏启明看不过她的辛苦与彷徨,他置于心尖上的人怎么可以因他人神伤?

方晴却总是用微微感叹一般的言语描述着她喜欢的男孩,他的优秀,他的出尘……他像故事里的俊秀公子,才华横溢,白衣飘飘,手执一卷书临河而立。

然后夏启明整个漫长的少年时光里,最喜爱的就是白色的衬衫,一尘不染,将修长的少年衬托得更加俊逸挺拔。

只是,彼时,夏启明并不是方晴眼中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夏启明孤身一人躺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就明白了,他曾经做过那么多的傻事,讨那个女孩子的欢心,讨厌听她说起别的男生,无非就是因为他爱上了而已。

在国外求学的那些年,他一个人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风景,每一次都会用笔细细描绘,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和方晴一起分享那些美丽。

然而他再次见到她,当初那个喜欢读诗经的女孩,已经长成了气质出众的女子,只有那双乌黑灵动的眼睛,那么多年午夜梦回的时候总会出现的明亮双眸,依然没有变,依然让他……怦然心动。

那时候,他才真正明白了当初她念的诗句是什么意思。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既见到你,怎能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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