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3章(第2页)

旅团里大部分男人都选择流星街的女人做伴侣,这样的后果就是几乎不能有自己的孩子。

在那种到处是污染和辐射的地方,孩子生不下来,即便生下来,也养不活。

流星街的人口增长,似乎永远只能靠遗弃。

于是,领养一个孩子便重新成了自己人生规划中的一部分。

我希望在百年后能有人在自己墓碑前献一束白菊花,也希望有一个孩子能继承这份养父母留下的,然后被我发扬光大的遗产。

任何一个有私心的女人,都不愿意死后财产被政府瓜分,并且其中很大一部分被官员们中饱私囊。

想了一想,我在领养孩子的日期后面写了一个“八十岁”

,估摸一下当初猎人会长死的时候已经一百多岁了,而且如果不是蚁王他还能继续活下去,那么作为一直坚持不懈修习念能力的我来说,活个一百岁应该不是问题,也许还能更久,这样我领养的孩子正好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在四五十岁的时候迎接长辈的死亡。

这些都是经过我深思熟虑的,要知道太早领养孩子很可能会再一次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

的惨剧,而那种情况一个女人一生经历一次已经太多了。

太晚的话我又担心孩子没有成年自己就意外死亡了,那显然太糟糕了。

把修改好的笔记本放回衣柜,我坐在椅子上伸了一个懒腰,我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小镇上生活了几十年,不出意外的话还会继续这么活下去。

回顾这两辈子中养成的性格,我很明白这种生活才是最合适自己的。

嗯,外面起风了,该把晾在阳台上的衣服收回来。

突然想起女儿好像说过明天会和飞坦回来住几天,也许我应该去市场上买点新鲜蔬菜……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网线还是有点小问题,不能回评,有点郁闷+_+~~~

看到评论中有人问蚁王喜欢的人是谁,这个其实漫画里已经提到过了,不过貌似还处于暧昧状态(^o^)~,一个叫小麦的人类女孩,长得很一般,不过棋艺非常高超,据说蚁王还没赢过。

一开始就说过本文篇幅很短,所以正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至于番外,本来是没有这个计划的,不过看到有大大强烈要求,呃……让某烟酝酿一下吧,如果能顺利码出来最好,不过别抱太大希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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