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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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

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

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脱下斗篷。

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浪,脚下是一双白色缎布尖头高跟鞋。

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腰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腰带。

然后,她在耳背插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压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

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压压的坐满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

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

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邪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吸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

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阴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

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

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

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大※※※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色夜莺”

的名字不胜而走。

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

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

她唱歌是为了忘记。

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姊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她花钱也是为了忘记,像今天,在乐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铺里买东西时,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根本是个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华与物质的诱惑。

然而,这诡异的命运似乎有意开她的玩笑。

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连自己都吃惊。

她更发现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处,不论男女,都会回过头来痴痴地看她。

那一刻,她心里竟会觉得快乐。

难道她跟魔鬼交换了灵魂?

这个夜晚,她唱完最后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远方情人的思念。

曲终人散,舞台上的灯火熄灭了,每次到了这一刻,她重又变回一个孤独的形影,怀念着血肉之躯的单纯和幸福。

3

一列马车隆隆地驶过已入睡的街道,扬起了灰蒙蒙的沙尘,迈向乐城河的堤岸。

这是送歌舞团回天鹅船去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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