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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瞬先将王梓桐送到市区的高级公寓。
下车时,宋笛也表示友好的打开后车窗,却看到王梓桐举起手臂对自己比了个加油的姿势,有些茫然。
人走远了,傅瞬问:“你要不要坐到前面来?”
宋笛揪着自己亚麻裤上被洗出来的小毛线头,“不了,后座挺宽敞的。”
“……”
傅瞬没再说话,启动车子飞出去。
夜半的确冷了,但宋笛仍旧没关车窗,甚至还将脑袋搁在车窗上,望着飞逝而过的街景。
凉凉的夜风刮在脸上,久了就麻木了。
眼睛望着不断闪现灯光,久了也就模糊了。
“喜欢这出戏吗?”
傅瞬忽然这样问道,其实刚才宋笛说她有话剧院年卡的时候,他也愣了下。
宋笛慢半拍地抬起头,用手拢住翻飞的黑色长发,一脸素白,“喜欢。
今年第三次看了。”
“喜欢什么?”
傅瞬又道。
“喜欢舞台上的疯子,呐喊、嘶吼、怒骂,发泄地畅快而肆意。”
宋笛慢慢地道,手掌心揉着冷冷的脸孔,声音虽然还是柔弱,却清冷异常,
“不觉得很有趣吗?他们就在舞台上,距离观众席那么近,但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而观众在现实。
就像是泥淖中的人,仰望自由飞奔的人,心生羡慕与向往,却挣扎不脱、求而不得。”
傅瞬以为她要说,她喜欢这个故事内容,喜欢逻辑结构,总之可以喜欢一切其他东西,但没料到她说的却这么深入。
在飞逝的刹那,傅瞬想,这才是宋笛吗?
“啊抱歉傅先生。”
宋笛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跟谁说话,“我只是粗浅地看看话剧当娱乐活动,并没有很深入的研究呢,一定让你见笑了。”
傅瞬扫一眼后视镜,稳稳当当开着车道:“没有,你提供了另一种思考的思路,挺好。”
“我是不是打扰了您和女友约会?抱歉啊傅先生。”
宋笛略感不好意思地道,“您女友非常漂亮。”
“不是。”
傅瞬打断她,见她愣了下,又道,“她不是我女友。
今天才认识的。”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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