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还是多管闲事呗。
雷锋嘛,季仔。
分明是一匹狼,却整天嬉皮笑脸嘴上没门,天天甩着尾巴跟他得瑟。
撸尾巴,撸你妈的尾巴。
像季泽这种生来就被人畏惧的物种,只凭着自己散发出的气味就可以震慑周围一干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啊…真让人羡慕。
沈初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切片面包,咬住一角出了家门。
清晨的淮城薄雾未散,沈初三两口吃完面包,插着兜往学校走。
他家距离学校不过一站路,走上十几分钟就到了。
只不过今天他走路的时候,抽空想了想季泽,于是那匹大尾巴狼就像有心灵感应似的,突然就窜到了他的身边。
“兔兄。”
沈初左肩被人从后一拍,紧接着右边伸出一条手臂。
骨节分明的手抓着一盒豆奶,递到了他的眼前。
“喝不?”
季泽的笑得到见牙不见眼,拇指微动,把包装盒外沾着的吸管抵开。
沈初:“……”
他侧了侧身,躲开继续走自己的路。
季泽仿佛无事一般走在他身边,把豆奶吸管撕开,戳进盒内喝了一口。
“脖子好全了没?”
季泽问他。
沈初点点头,轻轻“嗯”
了一声。
不管他烦不烦,单纯就事论事,黄毛狮子是季泽揪过去的,沈初到底得谢谢他。
结果季泽蹬鼻子上脸,抬手就要压沈初的领口,“给我看看。”
沈初一把握住自己的衣领,皱眉道,“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虽然他知道身边的狼不坏,但是季泽靠过来,他还是隐约觉得有些难受。
没给季泽留反驳的时间,沈初大步和他拉开距离。
“以后再插手我的事,老子连你一起打。”
作者有话要说:季泽:试图勾引(甩尾巴ovo
第4章来写数学题啊
兔子和狼似乎本就不应该呆在一起。
在沈初几次没给季泽好脸色后,那匹狼就逐渐没再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这么些年,沈初身边不是没有出现过对他感兴趣的食肉动物。
他们大多倚靠着断层似的物种优势,用怜悯同情的目光去看这么一只食草动物。
“一只兔子,多不容易啊。”
“是啊,可真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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