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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叔只是茫然,“那么,你究竟是谁?”
乔鑫道:“我?……这么多年我已经差点忘了自己的本名……不过我十岁之前确实生活在另一个名字之下,那个时候我叫林北辰——没错,我是林北辰。”
“林北辰……”
煜叔在脑海中搜索着林姓人家,无从查起。
乔鑫掐灭了烟,眼睛一直看着海的方向:“我是林北辰,我父亲叫林大忠。”
煜叔一再回忆着关于“林大忠”
的一切,然而徒劳,他确信自己并没听过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
煜叔记忆力一向还不错——一个能够能够在重生之后记得前世风雨的人记忆力大抵是不错的。
然而,他遍寻脑海仍旧不记得自己和这么一号人物有过纠葛。
即便乔鑫说出自己的本名,疑问仍在继续,煜叔心中的无措和苍凉一点点在扩大,他简直不想听到那个答案了。
阴谋或者背叛,煜叔早已经累了。
乔鑫哼笑了下,道:“如果是煜叔的话,也一定不记得林大忠是谁,他不曾听说过他的名字,也没有见过他,不过就是对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煜叔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断送了他的性命。”
他开始回忆十岁之前和父亲在一起的生活,低声的,一点点讲着,有些内容因为年代久远而略显模糊,他将这些童年旧事封存在灵魂最深处的箱底,轻易不翻动,一翻动便是前尘旧雾。
林大忠只是乔老爷子时代里一个不入流的马仔,和许多从业人员的职业轨迹一样毫不出奇——中学辍学的问题少年早早混迹江湖,却永远只能做大哥们的垫脚石,和问题少女姘居算是唯一的福利,可是风流过后只剩下个两岁的儿子——老婆跟一个卖哈密瓜的跑了。
还不到三十岁的时候他似乎就已经没有什么前途和希望了,整日和狐朋狗友沉迷在酒精和看不见摸不着听听就算了的的江湖义气里,做着捞偏门发迹的春秋大梦,睁开眼却穷得家徒四壁,家不成家。
十岁之前的林北辰每天放学之后回到家里,面对的要么是空无一人的屋子,要么就是乌烟瘴气的场面。
没人的时候,林北辰就会松一口气,快速给自己做点饭,写完作业,自己去睡觉。
如果家里高朋满座,那么多半这个夜晚对林北辰来说就有点难过了。
如果他要小心翼翼地溜回自己的房间去那多半是不可能的,父亲在那班同样下级流氓的朋友年前总是“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运气好的时候林北辰可以把剩下的那三毛五毛的留下做零花钱——既然他家里从来没有零花钱这个名目,那么这便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了。
林北辰总是小心地经营他的财政,上学的时候只要可能兜里就揣上五毛钱,只是为了在和同学们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其他孩子都跑去买冰棍的时候他不至于咽着口水说我不想吃。
可是即便是为父亲打酒跑腿挣个三五毛钱这样的打工也是存在风险的。
有一次林北辰奉命去买一条叫“琥珀香”
的廉价的香烟,可是到家的时候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包装坏掉了,一条烟掉了几包,林大忠十分恼火,当场一巴掌扇过去他,骂他是个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中的杂种,踢着他的屁股回去找那掉下去的香烟。
林北辰肿着半边脸,弯着腰,在路灯下沿着原路一点点找回去,只在泥泞路边的石头缝里找回一盒,其它的多半已经被路人捡走。
夜愈深沉,林北辰执拗地在路边来回逡巡寻找,他不敢就这样回去,喝过酒的父亲对他来说就是暴徒,而那个家里也是充满了暴力的危险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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