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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严欢听罢,面色严肃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
“不想成为吉他手的主唱都不是一个好乐手!”
“……那你继续努力。”
老鬼无语,“我期盼你有苦尽甘来的一天。”
劝说严欢专注于主唱的想法就这么被搁浅了,JOHN只能默默地看着严欢在奔向吉他手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前方,可还有一座名为付声的高山横立在他眼前。
不过严欢这个小鬼,倒是一点都不知道退缩为何物。
这一点对于一个摇滚乐手来说,也算是一个优秀品质。
“对了,JOHN。
还记得上次我在房间里,自己弹出来的那一段旋律么?”
严欢突然问。
“记得,我说过,那会是你的第一首歌。”
JOHN答道。
“我现在很想尽快把它完善,反正今天晚上也睡不着了,不如我们一起合作,将完整的一首歌的旋律给整理出来。”
严欢道:“然后等到合适的机会再去填词,这样我也能拥有属于我自己的一首歌了!”
“创作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老鬼一如既往地泼冷水。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严欢毫不气馁,“但是我现在很有感觉,我有把握能创作出一曲满意的歌!
我正有灵感,此时不做,更待何时!”
“那你不睡觉了?”
“我根本睡不着!
快点,趁灵感还没有从我脑内飞走,我们赶快开始。
呃……JOHN,你还记得当时的第一个音调是什么吗?”
“……”
夜已深,不过这间客厅内的灯光却一直没有暗下去。
刚刚迈入摇滚世界的少年一直坐在沙发上,像是自言自语般地一个劲地咕叨,在他怀里,一把吉他被小心翼翼地拨动着。
严欢正沉浸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而在这个夜晚,城市的更多角落却还是欢歌一片,热闹非凡。
酒吧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舞台上乐队的演出一浪高过一浪,客人们听得兴致高涨的同时,也不忘互相交流着最新的情报。
“嘿,你们知不知道,最近离开夜鹰的付声,又加入了一个新的乐队?”
“这么快,是哪个乐队下手这么利索?是漫步者乐队,还是不落的黑?”
“都不是,听说是一个毛头小子新组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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