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歌一起,盖延浑身的血液本能的跟着沸腾起来,毫无预兆,他回手把肋下的佩刀抽了出来,在场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呢,盖延抬起手来,手指头弹在环首刀的刀身上,刀身立刻发出当啷一声脆
响。
盖延弹指战刀,打出鼓点,正好配合上军歌的旋律。
刘秀看向盖延,两人会心一笑,一个弹刀,一个大声唱吟:“同敌忾,共死生,与子征战,心不怠。
踏燕然,逐胡儿,与子征战,歌无畏。”
军歌不长,曲调也简单,但却铿锵有力,从头到尾都透出一股铁与血的味道。
一曲终了,整座水榭里静得鸦雀无声。
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富家的公子、小姐,他们平日里欣赏的是高雅的诗歌,玩的是风花雪月,什么时候接触过铁马金戈的战场?
刘秀唱的军歌,配合着盖延的弹刀,人们仿佛置身于千军万马的沙场当中,那种震撼感实在太强烈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阴识、阴兴不约而同地站起身形,抚掌大声赞道:“好!
文叔,若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军歌吧?”
“正是军歌!”
“好!”
阴兴禁不住又赞了一声,紧接着不无感慨地说道:“也只有真正经历过沙场征战的人,才能唱出军歌中那种铁骨铮铮的味道啊!”
对于刘秀去益州打过仗这件事,阴兴是即羡慕又向往。
就连阴丽华等女眷们,也都是两眼放光地看向刘秀,久久收不回目光。
王瑾见状,暗暗皱眉,早知道她们这些千金小姐们喜欢军歌,自己就不该唱什么《桃夭》,反应该唱《秦风·无衣》才对。
他正向说我也会唱军歌,阴丽华站起身形,走到刘秀近前,看着他肋下的佩剑,福身问道:“刘公子,可否借你佩剑一用?”
刘秀愣了片刻,随即站起身形,将肋下的佩剑抽出。
随着青锋剑出鞘,现场乍现出一道青芒,女眷当中也随之传出好几声的惊呼。
阴识、阴兴等人看着刘秀的佩剑,也是露出诧异之色,暗道一声:好剑!
阴丽华接过刘秀的青锋剑,感激地再次向刘秀福了福身,又道:“刘公子可否把刚才的军歌再唱一遍?”
刘秀看着近在咫尺的阴丽华,呆呆地点了下头。
“批铁甲,挎长刀,与子征战,路漫长。
同敌忾,共死生,与子征战,心不怠。
踏燕然,逐胡儿,与子征战,歌无畏。”
在刘秀唱歌、盖延弹刀的时候,阴丽华手持青锋剑,于水榭的中央舞了起来。
她不是单纯的跳舞,而是在舞蹈当中融入了许多的武艺招式。
刘秀看得暗吃一惊,他从不知道,原来阴丽华并非寻常的千金小姐,而是具有极为深厚的武艺功底。
细看阴丽华的舞剑,时而柔韧如摇曳之杨柳,时而其疾如狂风骤雨,可谓是身似游龙剑如风,行云流水,圆活不滞,身随剑动,剑随身变,人与剑几乎融为一体。
唱歌的刘秀看呆了,弹刀伴奏的盖延看呆了,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看呆了,如痴如醉,包括阴丽华的两位兄长在内。
这首军歌,刘秀一口气唱了三遍才算停下,阴丽华的舞剑也随之告一段落。
水榭内沉寂片刻,接着,掌声雷动,叫好之声此起彼伏。
刘秀唱的怎么样可以不做评价,单单是阴丽华的这一手舞剑,可谓是技惊四座。
在场的众人,无论男女,看向阴丽华的目光几乎都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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