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渐黑,破落的院已经被这收拾的差不多了,最起码院子里的路已经露了出来,不像一开始那样了!
杂草堆在院外摞得老高,房俊带着刘仁轨走回院子,他们已经在外面待了许久了,看着青山发呆,看着地上的蚂蚁搬家,看着周围的林还涛涛!
房俊第一次觉得真特么无聊,在这古代,没有手机,没有娱乐棋牌这些,想要在这荒山野岭度过,不要多久了,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房俊感觉自己都快要无聊到爆了!
也不是房俊欣赏不来这山涧秀丽的风景,实在是没有那个心情欣赏啊!
现在房俊相当于重新开局了,那些繁华的日子早已离他远去,什么勾栏,什么街边吃,什么酒馆听书,这些玩意儿现在通通和房俊没有关系!
没见李二在圣旨里面了吗?没有他的召见不得回城!
上一世三十来岁,这一世十几岁!
两辈子加起来房俊也没有陶渊明的那种田园生活的向往意境啊!
这个下午的时间房俊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做,最起码他还是思考了一下人生!
自己被李二赶了出来,除了那点钱财之外,房俊剩下的就只有那后世带来的知识了!
现在房俊什么都没有和穿越过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吗?实话钱真不缺,房俊要是想赚点钱,那真的是易如反掌,随便整点现在大唐没有的,不富可敌国吧,但是最起码也是一个一方富豪!
赚钱也要赚,只是那不是终极目标,房俊想着来都来了,不改变点什么是真对不起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身份啊!
看着大唐这个破破烂烂的世界,房俊升起了一种为其缝缝补补的感觉来!
那么最应该解决的是什么呢?房俊想过,最应该解决的就是温饱问题!
但是啊,当房俊一深入研究,温饱问题也不好解决啊!
温饱问题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利用大唐这地广人稀的现有资源来创造更多的食物!
那现在那些盛产的食物,都不在大唐!
就拿最简单的玉米来,现在不要是大唐了,就是整个世界上都没有那个地方能发现玉米这玩意儿能够成为人类的主食之一!
玉米是1492年哥伦布在古巴发现其玉米后,很好奇这东西为何能有如此大的产量,是否能为人所食,最后发现其相比于麦那些更适合人类食用,这才传播到整个南北美洲的!
传入我国的时候已经是在16世纪初了,也就是一百多年后了,当时是明朝嘉靖年间,外国番邦把玉米当做圣礼作为觐见皇帝的礼物,称其为“御麦”
!
由于玉米种植比较晚,种植面积一经传入就大面积推广,所以又被称之为第六种谷物,最早种植的地方是广西!
但是《巩县志》里面记录的玉米是是怎么来的呢?
巩县志里面记载玉米其实是“玉麦”
,因为“御麦”
和“玉麦”
谐音,所以最后被称之为“玉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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