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一平愣住:“你说什么?”
陈朔的声音越来越小:“有好几次,我下班骑自行车,路过那个篮球场……看见一个男孩子,穿着二中的校服,一个人在那里打篮球,打完篮球就自己坐着,吃一个肉夹馍……”
“我当时就总是想,”
陈朔的声音隐隐颤抖:“那么高一个男孩子,吃一个肉夹馍,能吃饱吗?我要是……有理由请他吃饭,就好了。”
陈朔的话像一盆开水劈头盖脸砸下来,元一平一个哆嗦,猛地回忆起那时的事。
2007年他读高一,刚开学不久,没什么朋友。
晚自习开始前的晚餐时间,他偶尔会去学校旁边的废弃篮球场打球。
那个篮球场旧得连篮筐都摇摇欲坠,不远处又是小区的垃圾站,所以平时没人会来。
他会提前买好一个肉夹馍——加鸡蛋加肉的,四块五,比他的巴掌小一点。
这就是他的晚餐。
2007年老妈的鼻子做了个小手术,把鼻炎引起的肥大的腺样体切掉了,说是小手术,也花了四千多块钱。
虽然下课时已经很饿了,但元一平还是会把肉夹馍留到打完球之后再吃——先吃的话,打完球还会饿。
他想起自己满头大汗狼吞虎咽的样子,那肉夹馍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肉夹馍,因为饿。
所以这一切,都曾被另一个人,沉默地看在眼里?
元一平愣怔着,过了好一会儿,才问:“所以呢——你别说了!”
他一下子反应过来!
陈朔的意思!
……如果说,那天下午接到陈朔在嘈杂机场打来的电话时,元一平愤怒之余尚有一丝不忍;如果说,今天晚上赶往荒人酒吧时,元一平烦躁之余还有一丝庆幸;如果说,十年了,这十年来元一平对陈朔恨了又恨,却总还忍不住想起他——
到这一刻,就只剩下恨意了。
这灯光斑斓的夜晚里,元一平胸口的恨意变成纯黑的利刃,一刀刀锥心刺骨。
正因为是血肉之躯,所以会痛苦至此。
陈朔大概不是血肉之躯吧,元一平想。
2007年的时候,元一智还没有认识陈朔,元一平当然也不认识陈朔。
然而陈朔说,2007年,我2007年就见过你了,很想请你吃饭。
这句子的表面意义多简单,可此情此景下说出来,潜含的意义不言而喻。
元一平想起元一智的眼睛,那时候医生宣布,元一智基本上已经脑死亡了,可元一平不懂,为什么一个脑死亡的人,眼珠还会翻飞得那么快。
医生说,这是不受大脑控制的,这个情况……
元一智的眼角流下生理性液体,不是泪——元一平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是身体里流出来的。
老妈一遍遍为元一智擦拭那液体,元一智的眼珠迅速地上下翻飞着,那两颗曾经明亮漆黑的眼珠,已经浑浊了。
可即便这样,当陈朔站在他的病床前,元一平却总觉得,元一智知道。
他知道陈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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