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昨日下过一场大雨,今日依然又是个大晴天。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眼瞅着张老爷快要松口,将女儿嫁给自己了,方琼很是高兴,上街置办新衣裳,打算再给张家人瞧瞧他英俊的身姿。
他从小在赞美声中长大,周围的人都会夸他英俊勇武,前途不可限量,这话都快刻进骨子里了,所以他从来都自信得很。
结果却在张默笙这里栽了跟头。
别家姑娘是恨不得倒贴嫁妆都要嫁给他,张默笙倒好,连个正眼都不给他,还几次三番地拒绝他的提亲。
这不仅激起了他的胜负欲,还让他更是喜欢了,多有骨气,多么不畏强权,总有一天他会让张默笙知道他所有的好!
买了几件最贵的衣裳后,他带着几个手下走出店铺,神气得很,路人见了都得恭恭敬敬跟他行礼。
经过闹市时,行人多了起来,他避开一个四处乱跑的小孩,往后退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人。
他回过头一看,先是闻见一股淡淡的清香,随后才看清面前的人,一席红衣,头戴帏帽,白色幔纱朦胧地透着她的脸庞。
方琼直觉是位美人,下意识偏了下头,恰巧一点轻风拂过,白纱吹起一角,露出女子姣好的面容,生得一双风情眼,却又眼神清冷地瞥了他一眼,看得他心神一荡。
“姑娘,你是哪里人?”
如此好看的女子,若是本地人,他决计不可能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在下方琼,不知能否知道姑娘的芳名......”
“不能。”
女子声音嫩的很,像是春天里掐出的嫩芽,与面容呈现出一种异样的反差,说完转头就走。
“姑娘别走啊,咱们交个朋友如何?”
“你撞了我,一个道歉都没有,还想让我与你交朋友?”
“对不起对不起。”
方琼立马乐呵呵地道歉。
“道歉有用的话,要官府做什么?”
方琼一噎:“......那姑娘你想让我怎么做?”
“我饿了。”
“这边请!”
方琼立即带着她往酒楼走去,不停地追问道,“姑娘你是外地来的吧?来这里是所为何事?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吗?”
“不用。”
该死,已经被这女人拒绝好几次了,很好,成功引起他的注意了。
方琼想要占有的心思更浓烈了,他大摇大摆地带着美人去了镇上最大的客栈,点了一桌子菜,然后眼巴巴地看着她:“姑娘,吃饭的时候......就不用带帏帽了吧?”
女子点点头。
方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取下帏帽,在完全看清对方的面容时,还是不由瞪大了狗眼——
绝色,人间绝色!
明明是清冷的表情,却配上了妖冶的妆容,朱唇莹润,眼尾的细砂点出眼神的余韵,眉心处一朵盛开的梅花,更是点睛之笔。
这么一对比,张默笙的美就显得有些呆板了。
方琼很快就将张默笙抛诸脑后,捂住胸口,眼神都痴了:“姑娘,我能为你做什么吗?”
“你能安静点。”
女子拿起筷子说道,“食不言寝不语。”
“好的。”
还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人,方琼心中是无比满意,已经无心吃饭,不停地把好吃的端到她面前,恨不得亲自喂给她。
吃完饭后,女人放下筷子,直直地看向他:“你一路跟着我做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