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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是一顶金色长直假发,和米色露背直丝连衣裙,还有一双带珍珠链的迪奥皮鞋。
伪装是拉米雷斯最擅长的事情,包括装成淑女在内,他身材曲条,容貌秀丽,举止高贵优雅,而在摩纳哥,名媛千金从不罕见。
踩着一万欧元一双的高跟鞋,拉米雷斯不慌不忙地走向地铁站,但他没有搭乘地铁,而是穿过戒严的售票处,进入地铁站后从另一个入口离开。
一辆银灰色的敞篷阿斯顿·马丁停在路边,顶蓬并未打开,一个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的黑发少年站在车旁边,看到拉米雷斯后,打开车门坐进。
“等很久了吗?”
拉米雷斯微笑着坐进车里,白皙修长的腿毫不在乎地架起。
少年皱眉看了他露在裙子外的大腿一眼,启动车子。
“干嘛不说话,我是去杀人,又不是去外遇。”
拉米雷斯邪笑着伸手抚摸少年的大腿,“清羽。”
“吱嘎——”
少年盯着面前的红灯,急踩下刹车!
拉米雷斯不顾他的抗拒,强行拉开牛仔裤的裤链,手指潜入进去。
呜!
少年的眉头越皱越紧,脸色也十分难看,但仍固执地不吭声,也看着拉米雷斯。
“怎么,你不喜欢在车里做啊?”
拉米雷斯望着少年俊秀的侧脸,沙哑地低喃,“没关系,我们回去再做好了,只要你记着……”
拉米雷斯抽回了手,转而抚摸少年的肚子,在被光滑的黑色头发发梢盖住的后颈处,有一道丑陋的伤疤。
“你是的的就好了。”
少年的脸在一瞬间变得通红,但那眼神又是充满憎恨、嫌恶和痛苦的,他用力咬着嘴唇,依然不往旁边看一眼,在红灯转绿灯的刹那,踩下了油门。
第十章迷雾重重
“真糟糕……”
右脚踝又红又肿,试着转动一下,就感觉有千万根烧药的针往里扎似的!
晏子殊苦心地叹气,坐在床沿边上,看着自己受伤斩脚踝。
应该说没有骨折已经是万幸了吧,在被「雪狼」踹到的那一刻,他的脚住处后移动了半英寸,因些实际上,「雪狼」半未完全踹中他的骨头,不然现在他只能裹着石膏走路了。
晏子殊撕开消炎镇痛贴的胶纸,又用弹性透气纱布固定好。
这次伤得比较重,起码要十天才会消肿,还好卡埃尔迪夫不在,要不一定会被他念叨。
“呼。”
晏子殊再次长吁一口气,昨天晚上睡觉时因为脚很痛,他梦到了卡埃尔迪夫。
“子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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