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兰先生是佛罗斯北方乡下一位地主的儿子,祖上也是贵族,有一个贵族的姓氏。
只不过他这一房属于是‘小房’,贵族爵位早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他在家乡因为和一个小贵族的妻子偷情,和那贵族来了一场决斗。
那场决斗虽然双方都没有死,但他在家乡也呆不下去了——显然,佛罗斯虽然风气开放,但小地方还是不如奥尔马的。
如果是奥尔马发生这样的事,当事人断没有就此离开的道理,反倒要因此吹嘘自己的勇敢哩!
盖兰先生做出来奥尔马的决定不算难,对于生活在佛罗斯的国民,特别是年轻人,奥尔马都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的。
这里是这个国家的首都,是各种先锋文化的诞生地,这里奢华、时髦、古老又新派,似乎每天都有有趣的、新的东西诞生!
对于年轻人来说,真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可不是薇薇安上辈子那会儿的现代,现代社会城市生活固然比乡村生活要方便有趣,稍微小众一些的娱乐还是要城市里才有(比如薇薇安喜欢的音乐会)。
但说到底,乡村和城市差别没那么大,至少没有如今这么大!
此时的乡村,甚至都不要说乡村了,只要是偏远一些的地区,真的就非常无聊。
人们每天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没有任何有趣的事。
这里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整个镇子、村子讨论的话题,原因也在这里了。
对于盖兰先生来说,能够趁此机会来奥尔马,不仅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觉得相当如意呢!
而旅馆的情况等于是给了他当头一棒,直到睡了一觉,下午才起床吃饭时,他还忍不住自言自语:“…看起来,即使是奥尔马也不尽是好事,是不是?就如同不管哪里,都有乞丐,嘿!
这可真是从来不错的道理!”
男仆方丹和女佣邦妮正伺候他吃饭,方丹连忙说:“正是如此哇!
正是如此哇!
少爷这话说得妙极了…我上午去街上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叫花子比我们老家还要多些呢!”
邦妮在旁叹了一口气,说:“餐厅送来的食物太差了!
我看旅馆的听差说的那么肯定,便以为是真的了,结果价格比老家高了许多,食物的分量却差远啦!
还有,少爷,照我来说,我们带来的钱恐怕支撑不了多久。
我也上街了,奥尔马似乎什么都比老家贵呢!”
原本盖兰的打算是先在奥尔马玩儿半年,当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
至于半年后,可以靠着表姐谋一份过得去的工作——盖兰的表姐几年前嫁到了奥尔马,丈夫是奥尔马一个面条商,非常富有。
但现在看起来,原本打算逍遥半年的钱完全支撑不了那么久。
对于这件事,盖兰虽然觉得郁闷,但并没有走投无路的感觉…毕竟有钱的表姐一家在奥尔马。
大不了先拜访表姐一家,或者借钱,或者找个体面工作,总能维持在奥尔马的生活。
因着没有真正的、迫在眉睫的急迫,来到奥尔马的兴奋就迅速压到了因为经济带来的忧虑。
盖兰吃过午餐,连原本打算写给表姐的信都没有写出,就先出门在旅馆附近转了转。
这附近不是奥尔马最穷最偏僻的地区,也不是最富最热闹的地区,但白天时间里,对外省来的盖兰来说依旧是前所未见的热闹与新奇——到处都是高楼,街道上同时出现极富与极穷(贫富对比在盖兰的老家也有,但决计不像奥尔马一样随处可见,触目惊心),卖艺人和外国人似乎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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