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珑点头道:“凡人之死,怨气不得消散,才会游离于世间,越聚越多。”
“可这一千年里,也发生了许多事。”
鸿俊想了想,说,“远的不说,就说四百年前,汉胡交战,死的人还不够多么?”
李景珑倒是没想到,鸿俊居然还知道神州历史里的这段过去,他沉吟片刻,而后道:“你觉得獬狱、安禄山所吸收的魔气,就是那时遗留下来的?”
鸿俊点点头,李景珑叹了口气,说:“确实,随着每一个千年过去,人间的戾气都比上一个千年更多,狄公也在册子中这么写过。”
第一个千年乃是先民们的千年,涿鹿之战前后,天魔最先诞生。
第二个千年,则是上古三朝的千年,牧野之战武王伐纣破殷商四十万大军,而后仙道封神,死者虽比上一个不可考的千年,多了不少,却仍算不上血洗神州。
及至第三个千年,人间七国角逐,战国七雄烽烟一起,生命都以百万、数百万计。
白起杀赵国降卒,四十万人。
六国联军兵临函谷关,五十万众。
到得秦以秋风扫落叶一统六国时,这场杀戮直到了顶峰。
而就在车同轨,书同文,天下终于安定后,本以为这场灾难到得尾声,却又“天下苦于暴秦”
,戾气日重,最终天魔现身。
史料已不可考,李景珑尚未找到上一次天魔复生的描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不动明王也随之出现,除去了天魔,将戾气还于天地脉中。
否则狄仁杰也不会建起驱魔司。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鸿俊说,“有时我总在想,我究竟是什么呢?”
李景珑平日里很少与他讨论这个问题,他甚至不想鸿俊为此而烦恼,然而随着两人的关系变得不一样后,他逐渐了解了鸿俊,发现这眉清目秀的小子平时虽然总是一脸懵样,心里却藏着许多事。
尤其对于魔种与自己的身世,他更是心如明镜,只是大部分时候李景珑不提,他也不说罢了。
回避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李景珑索性道:“不瞒你说,我也曾经想过,但这与你是谁无关,你就是你,你就是鸿俊,是我的媳妇儿。”
鸿俊笑了起来,李景珑不待他回答,又说:“你说得不错,关于天魔究竟是什么,我与莫日根、阿泰、永思他们也常常讨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老祖宗教咱们的道理,要战胜对手,首先就得了解它。”
鸿俊“嗯”
了声,说:“魔种,最早应该说,是在我爹的身上,当年我爹是自己化身为天魔吗?如果是的话,不动明王又是怎么杀……杀了他的?”
李景珑说:“首先是不动明王六器,智慧剑、降魔杵、捆妖绳、大日金轮、蚀月弓、金刚箭,目前虽不知余下五件在何处,但如果是你爹化为魔,那么只有这六件法器都在手,才能除掉他身上的魔。”
“如果是我的话呢?”
鸿俊突然说,“如果我把……”
“不行!”
李景珑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鸿俊一开口,李景珑便猜到他想说什么——把獬狱分出三魂,已搜集到的魔气全部吸走,自己化身为魔,再让李景珑杀掉他。
“好吧。”
鸿俊挠挠头,说,“万一弄巧成拙,你手上又没有六件法宝,我失去意识,就更麻烦了。”
“不是弄巧成拙的问题。”
李景珑眉头深锁,带着怒气说,“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我在乎的是你,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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