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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传说的神兽(第1页)

第二百二十三章传说的神兽

永乐七年十二月初,圣驾南归。

孟清和奉命随行,临行之前,特地赶往孟清义安置在城中的宅院,拜别母亲兄长。

升任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之后,孟清义便在大兴县购进一所三进宅院,举家搬迁。

因前任房主曾为燕军千户,建房时严格遵照品级规制,不许对房屋布局做太大变动,简单修缮即可迁入。

正堂为三厅七架,户牖均未涂漆,黑门上悬铁环,梁上饰以粉青。

院墙临街,正门前无石陛,门上未悬匾,光秃秃的一横条木。

影壁至前堂间留一段条石路,前堂至二堂留五十步校场。

后宅也以简朴为主,亭池花木一概没有,廊庑槅窗都无雕花,分外朴实无华。

房主姓武,已转调锦衣卫北镇抚司,仍为千户,在指挥使杨铎手下办事。

因父母俱已不在,身边只有发妻幼子,慎重考量,打算将北京的房屋做价卖出,到南京再行购买家宅安置。

因是五品官宅,又有些老旧,修缮改建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官位高的看不上,官位低的用不上,寻常百姓不愿意多花钱,中人一直寻不到合适的买家。

不过,旁人看不中的宅院,孟清义却是一眼相中,只是在价格上有些犹豫。

手中钱钞有限,买下宅院,修缮房屋的费用就会捉襟见肘。

家中有存银,不下千两,孟清义却不打算动用。

离家十年,老母妻女都是兄弟供养,已是不配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

后从草原回来,得以重上户籍,晋升官身,一切都靠兄弟。

如今想买栋宅院奉养母亲,安置家人,置办家业,还要动用兄弟的银子,请兄弟援手,如何说得过去?

便是十二郎不计较,他也会脸上发烧。

得知房价无法再降,孟清义没有马上做下决定。

而是出城回家后,同孟张氏商量。

“夫君稍待。”

孟张氏在屋中翻箱倒柜,很快找出几只匣子,里面是她十年间积攒的铜钱宝钞和几枚银锭。

将匣子放到孟清义跟前,孟张氏道:“银锭和铜钱是母亲给的,宝钞是夫君的俸禄。

不够的话,还有粮仓中攒下的禄米。

寻粮铺卖了,应该能凑足数目。”

“秀娘,”

孟清义看着匣子,犹豫了一下,“此事别让娘知晓,我不想让十二郎劳心,觉得我同他生分。”

“夫君,妾不是不知道理之人。”

孟张氏道,“兄长不在了,夫君即为家中长子,论理,奉养母亲,置办家业,都当自食其力,怎可事事烦劳兄弟。”

孟清义松了口气,如释重负,“就是这话。

咱们一家能有今日,都是托赖十二郎。

我没多大本事,帮不上十二郎,却也不能带累了他。

凡事腆脸都靠兄弟,我成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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