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45章 第四十五声汪(第1页)

缘一握起刀的初衷就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

刀之于他是救人的利器,是杀鬼的工具,唯独不是强大的象征。

纵使他天赋异禀,在剑道方面的造诣无人能出其右,可实际上缘一并不喜欢提刀砍人的感觉,甚至对用刀剑伤人之事很是厌恶。

若非前生命运无情,他也不会走上诛灭恶鬼的道路。

缘一很通透,他知道当一个人握刀伊始,实则与恶鬼再无区别。

刀的锋利会给人“我很强大”

的错觉,进而让人变得自傲疯狂,乃至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来。

故而在缘一眼里,只有对刀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才有资格握刀。

否则,刀就算落在善人手里也是一场灾难。

但缘一没有想到,世界上竟然有一把刀与他性格类同,不喜打杀,只爱救人,还一挥就能救助千百人。

这……这简直是……

天命之刃,梦中情刀!

缘一瞪大金眸,小圆脸上的表情憨得可爱。

“铁碎牙是人界之刀,是老爷用最锋利的獠牙打造出的神兵,一挥便能斩杀百妖。”

冥加追忆往昔,唏嘘一片:“最后一把丛云牙啊,是执掌冥界的利刃,也是白犬一族代代相传的至高剑。”

“它能劈开幽冥,把地狱召唤到人间。

但因邪气太盛,里头还住着个极恶的刀灵,所以白犬族有条铁律,只有不被刀灵蛊惑的白犬才能持有丛云牙。”

“而老爷就是那样一位持有天下三剑却从不迷失自我的强者。”

“少爷啊,你的生父是最强的兽王。”

缘一回神,低头洗碗应道:“嗯,兄长也是。”

冥加:……

“杀生丸少爷虽然很强,但还远不及老爷全盛时期的实力。”

冥加客观评价,“他才成年没多久,哪怕是妖化之后的形体比不得老爷高大。”

“妖化?”

缘一疑惑,“是什么?”

“就是舍弃人类的模样,恢复白犬的真身。”

冥加道,“那才是妖怪的原样,人形啊,只是为了方便罢了。”

要是白犬不用人形走动,而是变成一群狗四处溜达,那别说西国了,大岛这方弹丸之地迟早被狗淹没。

且为了抢夺地盘,妖与妖之间会打上几百年。

到时候人类别说休养生息,想活命都不可能。

人类一经消失,那与人类相关的一切也会失控,譬如冥府与高天原。

届时灾难蔓延,终会波及妖界本身。

因此,大妖以人形行走于世,早成了妖界不成文的规定。

“老爷的真身展开,接近半半座圣岳。

当年以杀生丸少爷快成年的体格,扔进老爷的皮毛中仍像一只幼犬。”

冥加道:“没有一位犬妖父亲会让快成年的儿子踩上自己的脊梁,但老爷会。

杀生丸少爷每次被老爷击败,老爷都会背着他飞上高天,告诉他要看得更远。”

他曾追随的斗牙王,是一位仁爱宽厚的王者。

虽不知他与凌月王出了什么问题,但他对长子的教养极为尽力。

别的白犬父亲放养孩子,可杀生丸少爷在走出母亲的庇护后,几乎是斗牙王一手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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