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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修祎可能不爱吃石锅拌饭,只不过吃什么都行,就陪他吃了。
而且和修祎相处的这几个月,路重越还真没发现他特别爱吃什么东西。
不吃零食,也不怎么吃水果,更不爱喝饮料。
没有什么特别中意的饭食,连吃东西的口味都很清淡。
要不是熟知这人不禁欲,路重越都要怀疑修祎是哪个深山老林跑出来的苦行僧了。
“垫一口就得了,晚上带你去小吃街。”
修祎又吃了几口,就放下了手里的筷子。
听到“小吃街”
几个字,路重越眼睛“唰”
地放了光,也不跟他计较酱料和态度恶劣的事儿了,美滋滋地挖了一勺饭送到嘴里。
“真的?”
“嗯,”
修祎把自己面前的塑料袋整理好系上,扭头看见路重越快咧到耳根的嘴角,想了想补充道,“但是晚自习你要把单词背完。”
路重越的嘴角立马归位,眼里的光也暗了下去。
再三打量修祎的表情,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后,路重越叹了口气:“哦……”
大一有以班级为单位的强制性晚自习,路重越和修祎不在同一间教室,但修祎总是会给他留些学习任务。
可能是小男子汉的“责任心”
作祟,又或者是怕路重越把挂科怪到自己的头上吧。
吃完饭,修祎下楼扔外卖盒子,回来后就把椅子搬回了自己桌前,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英语卷子准备做题。
路重越对学习一向兴致不浓,便理所当然地白了修祎的背影一眼。
他站起身在空地上溜达了一会儿,然后爬上床把被子叠好,再坐回到桌子前面。
探着身子从一边挂着的外套口袋里拿出了耳机,路重越随便点开了一首歌。
NowIknow
SpanishHarlemarenotjustprettywordstosay
IthoughtIknew
ButnowIknowthatrosetreesnevergrow
InNewYorkcity
后面又播放过了很多句,甚至已经到了下一首歌,可他的脑子里一直在重复着那句“rosetreesnevergrow”
,思绪里都是修祎模棱两可的态度。
想着想着,路重越揪下耳机走到修祎背后,双手从他腋下插了进去,将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到他背上。
修祎正写得认真,没想到路重越会突然扑过来,手里握着的笔尖还来不及抬起来,“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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