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多打扮打扮是好事,穿着得体是礼貌,听听你说是不是啊?”
“是。”
陈听看了眼板着脸的酷哥,明智地选择抱大腿。
阮心就喜欢陈听这乖巧劲儿,虽不是热情的人,但相处起来就两个字——舒服。
于是三人逛着逛着,就变成了阮心跟陈听走前头,裴以尧在后面拎东西。
这些东西里,有一些还是买给陈听的。
开始逛街时,陈听就猜到阮心肯定要给他买东西,所以悄悄给他妈发信息询问。
他妈对此很豁达,说阮心不是外人,只要不是送特别贵重的东西,收下也无妨。
阮心也很有分寸,给陈听挑了身衣服再配双鞋,别的就没有了。
裴以尧倒是添了很多东西,且毫无发言权。
阮心根本不问他喜不喜欢,因为裴以尧对于穿什么、用什么,一贯是无所谓的态度。
哪怕你给他一顶杀马特假发,他也至多冷着脸扔进垃圾桶。
只是在给陈听买衣服时,阮心纠结于买蓝色好还是买粉色好,正举棋不定时,裴以尧忽然开口道:“粉色。”
阮心诧异地看着他——你吃药了?
裴以尧不动声色,仿佛刚刚说话的并不是他。
陈听也有些诧异,没想到裴以尧这样的酷哥竟然喜欢粉色,但他还是要努力争取一下:“我觉得蓝色挺好看的。”
阮心回过神来,又把两件毛衣往陈听身上挨个比了比,说:“好像是粉色好看一点,买粉色吧听听?”
陈听艰难地点了点头。
他不是不喜欢粉色,而是粉色使人粉嫩。
他陈听,最不缺的就是这两个字了。
买完陈听的,阮心又去挑裴以尧的毛衣,于是等阮心再次询问陈听的意见时,陈听看着一件纯色毛衣和一件印有绿色像素风小恐龙的可爱风毛衣,果断选择了后者。
来啊,互相伤害啊。
阮心觉得陈听的眼光很好,又看了看儿子冷峻的脸,笑着让他去试衣服。
裴以尧似乎想拒绝,可最终还是答应了。
“听听你也去试试啊。”
阮心又把粉毛衣递给陈听。
“好的。”
有了像素小恐龙,陈听觉得粉色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三分钟后,两人同时打开更衣室的门走出来,粉毛衣与像素小恐龙站在一起,竟出奇的和谐。
阮心坐在店里的沙发上,满意地点头,还指挥他们靠近点,好让她拍照片传给陈素。
陈素就是陈听的妈妈。
照片上,酷哥依旧酷,听听更粉嫩。
像素小恐龙张牙舞爪,吐出的火焰是一颗红红的桃心。
趁着阮心在发照片,裴以尧低声问陈听:“累吗?”
陈听歪着头往裴以尧身边凑了凑:“还好,你呢?”
“不累。”
“以前我陪我妈去逛街,比这逛更久呢。”
“兄弟俩在嘀咕什么呢。”
阮心笑着走过来,指挥两人赶紧去换衣服,然后径自转身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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