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学校里应该没人跟我一样闲得蛋疼会写小说。
其中一个满脸痘痘的“主考官”
发话了,事后我才知道他是广播站的站长。
“既然你说你是写言情小说的,那么你的爱情观是什么?”
“啊?”
这个问题倒是把我难住了。
我想了想,他又说,“那我换个问法,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这个嘛……霸道总裁,高富帅,白马王子,谁不喜欢是不是?”
他似乎是冷笑了一声,然后就让我走了。
我觉得我肯定是没戏了。
我的预感很准,毕竟,我的回答……
很lou。
我果然是落选了,事后我想了想,悔不当初,当时干嘛要那么说?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应该会回答:
“喜欢一个人是种感觉,没有所谓的标准。”
完美~有木有?
“砰——”
就在我思绪飘到银河系的时候,门打开了。
进来的是那个男生。
那个第一眼惊艳,第二眼还是惊艳的男生。
是他,是他。
只有他自己,他身旁没有别人。
我吸了一口气,手心开始冒汗了,主动搭讪,“你们是要上晚自习的对吧?”
这次他终于是瞟了我一眼,不过还是没有搭理我,转而拉开一张椅子坐下,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好像是啥啥贸易学,我猜想他可能是金融贸易专业的。
这专业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是经济管理学院的!
这个学院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以后人家从事的工作,就是利滚利滚利!
当时我脑子里的洞大约开了有一万个。
我就想的是,以后要是和他结婚了,他有钱,有孩子的话——
哦对,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应该是我活了二十年最大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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