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洛陌。
性别女,爱好写小说。
这种封闭性的“职业”
,让我得到了很多东西,比如钱,比如名。
同时也让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比如朋友,比如男人。
但是真正的还是留在身边。
我知道,想走的,留不住的。
想留的,会一直在。
朋友这种东西,爱情这玩意,宁缺毋滥。
第一次遇见江卓彦的时候,他除了脸,一无是处。
哦对,还有身高。
一八八的个子,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
当时,我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码字。
我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戴眼镜,穿了一件奶白色的加绒卫衣,那是朋友从韩国给我带回来的礼物,黑色的紧身牛仔裤,黑色帆布鞋。
帆布鞋是那种烂大街的,边缘带了一条弯曲斜杠的那种。
从周一到周五,晚上的教室是会有班级来上晚自习的,都是大一的小学弟、小学妹们,因为上了大二之后,就不需要上晚自习了。
就像我,我也是从大一晚自习熬过来的大二狗。
但那次正值运动会,一群人都在操场上彩排节目,我寻思可能今晚各个学院不上晚自习了。
正想着,前面教室的门被推开。
一个男孩子,高高瘦瘦,皮肤很白,很干净。
他不是那种一眼就让人惊艳的脸,但是很耐看。
对于像我这种一百年不曾与男人打交道的女人而言,至少他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他瞧着我,有些疑惑不解地看了看门牌号。
许是以为进错教室了。
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垂下头,想着把最后的一个结尾勾勒完。
他主动走了过来,站在我前面,率先开口问,“小姐姐,你是来替课的吗?”
小姐姐……
从来没人这么叫过我。
我这二十年的生活,无波无澜。
我感觉一颗死鱼心脏,一下子被小鹿乱撞了两下,摇了摇头。
他便点了点头,笑着说,“那你是来自习的了。”
“抱歉,我现在立刻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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