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喜欢,不喜欢了立马翻脸。
姚妙仪说道:“我们市井小民,倒不在乎这些小节,出面劝一劝也无妨的。
只是王宁是世袭的千户大人了,有他自己的考量和打算,我有什么资格干涉他的选择。
至于他的伤口,我上次亲自检查过了,愈合的很快,可以下地慢慢走动了,换个地方住着,也并无大碍。”
姚妙仪在沙场上当过军医的,见惯了生死和各种伤患,治疗手段简单粗暴,她自然觉得王宁搬个家对伤病没什么影响。
难道当了千户大人,身体就娇惯起来了?
宋秀儿连连点头,“何况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一直寄人篱下?王宁迟早都会搬出来自立门户的。
我瞧出来了,大户人家弯弯绕绕太多了,就连莲心对我好,八成也只是想利用我而已,咱们不去趟这趟浑水。”
宋秀儿将莲心送的宫里内造绢花也收好了,“下次再来买玫瑰酱,我就还给她。
从今往后,她是大丫鬟,我是药铺管账的,井水不犯河水。”
言谈间,宋秀儿突然停下,深吸了鼻子,“有病人,一股脂粉味,定是找朱五郎瞧病的。”
外头不知何时停了冰冷的雨点,百和堂慢慢有了看病抓药的客人。
姚妙仪挑了挑帘子往大堂看去,果然是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娇娇怯怯的坐在书案后面,朱五郎正在仔细给女子把脉。
寒冬时节,女子却只穿着薄棉袄,显出盈盈一握的腰身,是一个江南小佳人。
女子一边拿着帕子掩面,一边透过帕子的缝隙偷看朱五郎,“大夫,你说我这是怎么了?好几天吃饭没胃口,人都憔悴了。”
“又是这个狐狸精!
“宋秀儿目露鄙夷之色,悄声解释道:“这是织锦一坊一家布店老板的女儿,隔三差五的来咱们百合堂,点名要找朱五郎瞧病。
不是说头疼,就是乏累没食欲,想方设法的和朱五郎搭话。”
姚妙仪忍俊不禁的噗呲笑出声来。
朱橚长的俊,说话动听,人也正派,加上有行医这门一技之长足够养家糊口,顿时成为城南平民区炙手可热的女婿人选。
现在百和堂的生意,居然基本靠着朱五郎撑起来,主要做女人生意。
卖的最好的,就是用来调理女人经期的姚家秘制玫瑰酱。
市井儿女,大多泼辣奔放,不像闺门千金那么讲规矩,男女大防之类的。
看上了就想法子在对方面前多晃一晃,希望能够吸引意中人的注意。
如果两方都有意了,便请媒人说和,过了明路。
“你当真以为这些帕子是无意遗失的?哼,才不是呢,好几块都是看病的女病人故意扔在在那里,等着朱五郎拿着帕子寻人呢。”
宋秀儿指着药堂柜台处的一个小箩筐说道。
里头放着客人们遗失的小物件,比如火镰、荷包、手帕之类的,其中各种绣着喜鹊登枝、鸳鸯戏水的帕子最多。
这时候朱五郎将女子左右手的脉都摸清了,坦言说道:“姑娘,你没病。”
女子嗔道:“又忘记了?我叫黄莺。
既然没病,那为何总是没胃口?定是看错了,你再给我把把脉吧。”
言罢,撸起衣袖,将一段皓腕再次摆在书案上的小脉枕上。
宋秀儿像是被亮瞎了眼似的,目光瑟缩了一下,肉麻的不得了,干脆去柜台切甘草片去了,眼不见心不烦。
朱五郎正色说道:“黄姑娘,小生虽年轻,这脉还是把的准,无须再把了,姑娘身体康健,不需要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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