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信整理着冯天最后的物品,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剑和布包,布包撕拉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计是在乱葬岗里豁开的,衣物钱财全都倒没了。
李怀信是个带惯了随从的贵族,像金银元宝这种俗物从来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又不喜欢花枝招展的装扮,像那些王孙公子一样恨不能往自己脸上贴金,翡翠玛瑙镶满玉带,搞得珠光宝气的到处闪瞎别人狗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块稀世美玉,但美玉也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连头上的银冠都在打斗中掉落,搞得现在一贫如洗。
他举着冯天那柄破剑,如镜般的剑刃映出他模样,当李怀信看清里头那个双颊凹陷,整张脸好似只绷着一层面皮似的自己时,只觉眼前一黑,这剑镜里的脸跟乱葬岗的骷髅还有何区别?
瘦成这副鬼样子,李怀信都没眼看,必须一日三餐,顿顿山珍海味才够找补回来。
可现如今,别说鱼翅爆肚了,就是一碗鸡汤肉羹都指望不上。
他浑身上下就剩一套绫罗绸缎,李怀信打量一番自己这身行头,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当了!
走投无路之际,借着斜阳的余晖,他脚下一闪,李怀信蓦地提了提衣摆,当看到镶在靴筒上的那颗精巧的金珠时,别提多激动了,他简直要回去重重的赏赐这个给他做鞋的绣娘。
李怀信蹲下身,扒下两只靴筒上的意外之财,决定去找补些体能回来,就在他虚弱的步子欲要踏入酒楼时,被贞白拦了一下。
李怀信不悦的皱起眉:“我饿了。”
贞白瞥了眼酒楼的排面,道:“这里贵,而且你……”
“我现在营养不良,气血两亏。”
李怀信压低了腔调:“之前你管吸不管补,血都快干了,一天只供一碗粥,瘦脱形了没看见吗?!”
“不是……”
李怀信不想听她废话,直接擦着她手臂走过,贞白只得跟进店,将骨灰坛和沉木剑搁上桌,店小二热情洋溢地前来招呼,李怀信大气不喘的报了一堆御膳菜名,把店小二听得一愣,赔笑道:“客官,您说的这些菜,咱这儿没有啊,要不给您上几道本店的招牌菜,换换口味如何?”
在李怀信败金之前,贞白立即道:“以你现在的体质,不太适合长途跋涉吧,要雇一辆马车吗?客栈的房钱到今日截止,若想再住就得续费,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去东桃村?路上还得备上盘缠吧,也不可能夜晚歇在马车里,一路打尖住店,你……两颗金珠够吗?”
闻言,李怀信脸色一沉,捏着金珠咬了咬舌尖,终于败下阵来,只点了两盅鸡汤,他将其中一盅推到贞白面前,揭开盖子,香味则散了出来。
李怀信像是随意的说了一句:“能吃这些么?”
“嗯?”
贞白不知所云,什么叫能吃这些么?
“试试。”
贞白犹豫着握住勺,垂眸盯着汤面漂浮着的几颗枸杞,轻轻刮开铺在顶层的薄油,舀了一勺,带出半颗菌菇,送进嘴里,浓香即刻包裹住味蕾,分泌出唾液,她直接咽了。
李怀信一直注视着她的反应,直到贞白慢悠悠地喝下半盅,也未出现排斥等不良后果。
李怀信适才撑着桌沿,身子前倾,若有所思地揭开自己那盅鸡汤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在心里分析了半天,得不出个所以然来。
目光时不时的扫过贞白,思绪就飚到了他居然带着个邪祟坐在客栈喝鸡汤这种匪夷所思的画风上来,这简直不符合他的人生准则啊,虽然他也没什么人生准则,全凭随心所欲来界定。
他随心所欲惯了,不是个会老实待在壳子里遵循仁义道德或者遵守宫规道规之人,所以在诸多人眼中,他就是个没教养且讨人厌的皇二代,典型的地主家的混账儿子。
这混账儿子时不时还狗眼看人低,估计是身份使然,总会有种老子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没少把太行山的弟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跟太行山是他寝宫,弟子们是他狗腿子一般。
人家都是来修行的,结果搞得像是进宫当了太监似的,明明这祖宗带了一帮如花似玉的小太监来伺候他,结果这厮居然因为心疼这帮如花似玉的小太监,说什么他们细皮嫩肉,只需要负责伺候自己,打扫打扫房间,种种花除除草,干不了苦力,那种建造后院浴池,分流太行之巅甘泉水和搬石头挖坑的苦力活,就该由众身强力壮的太行山弟子效劳,这抓壮丁呢,能不招人厌么?!
但招人厌的这位却毫无自知之明,是个完全看不懂别人脸色的主儿。
当然,他不需要看别人脸色,一向都是别人看他脸色,而他第一次看人脸色,居然是看面前这个女冠的,偏偏这女冠还是个没脸色的面瘫,神态举止要多淡漠有多淡漠,他最后断定这人可能死太久,尸僵了,除了偶尔皱个眉,面部肌肉根本施展不开,因此显得难以琢磨。
李怀信鬼使神差的问了句:“好喝吗?”
贞白抿了一下唇,低低应了声:“嗯。”
李怀信继续琢磨:这女冠被压在乱葬岗,十年不食人间烟火了吧?
他瞥了眼女冠面前见底的鸡汤,默默喝了一口,咽下满嘴鲜香,又问:“够吗?”
贞白搁下汤勺,应道:“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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