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头脑风暴过后,她终于想出了一个耗时漫长,又能让大佬有参与感的项目。
“我要成为全球产粮大户!”
种田最耗时间,受客观因素影响也大,一个弄不好就得重新来过,拖延时间最合适不过。
北冥煜点了点头,并不认为这是个苛刻的要求。
他目光扫视一周,从桌上拿起一个布满灰尘的茶杯,单指成刃,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鲜红的血珠从淡青色的血管中渗了出来,一点点汇聚到了陶瓷杯里。
“你干嘛呀!”
黎落想也没想就拉过他的手腕,含吮了上去。
女人的唇轻轻嘬着他的伤口,软软的,带着股温热的湿润。
北冥煜一怔。
黎落自己也愣住了。
“你……”
她结结巴巴不知要讲什么,赶紧松开了他。
目光瞥见他手腕间交错的伤痕,一道又一道,新的旧的叠加在了一起,有长条形疤痕,也有圆形的孔状,一看就是被人割开插进了管子。
黎落心跟着揪了一下,以为他会介怀,赶紧收回了视线,北冥煜却不甚在意地拉下袖口,将那只杯子往她的方向推了推。
“将我的血,洒在后院的土里,方圆一公里的土壤就能种出粮食了。”
黎落的心又是一痛。
怪不得以前那些人要这么对他。
在食物如此贫瘠的世界,得了北冥煜的血,约等于得到了百亩良田。
这和人吃人有什么不同?
“那,他们取了你的血…外面的地怎么还是光秃秃的?”
一路上不见一颗草木,土地干涸开裂,连一块红薯都是稀罕物,完全不似丰收满满的景象。
“一次的血,只能让土壤维持几十年的活力。”
几十年过后,土地会恢复原本的样子,变得更加不适合植物生存。
原本富裕的地主家也开始没落。
血液的秘密成了那几户人家的不传之秘,一代又一代传给自家后辈。
上一辈死后,下一辈的子孙们前仆后继,找上神庙来取血。
贪婪的人会被神镜拦住,传送到其他星球;信念感强的人会发现他,发了疯似的取走认为值钱的一切。
人们甚至不好奇那些高科技的用途,满心满眼的全是燃料。
有了北冥煜的血,就等于有了肥沃的土地,他们能养家糊口,甚至发家致富。
一想到享有的财富建立在了这个人的痛苦之上,村民们惴惴不安,更不把他当人看了,只当他是一个插满了机甲碎片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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