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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去请了大夫来,最终仍然回天乏术。
当时那一幕可怕的场景直到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让裴筱不寒而栗。
“所以七爷……你相信裴筱……”
他仰脸认真地看着沈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底泛起点晶莹的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碰那些脏东西的。”
沈璁低头,微微蹙眉,揉了揉裴筱细软的头发。
他轻拍裴筱的后背安慰着,良久后,手掌停在了对方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伤疤上。
“可我记得你说过,你师父也经常打你。”
他的声音很轻,完全没有质疑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寻常的关心,“难道你不应该很恨他吗?”
恨吗?
裴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太小的事情,他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家里应该是很穷的,所以才会不到三岁就被父母卖掉了。
据冯吟秋后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裴筱是个唱戏的好苗子,所以才掏钱把人买了回来,准备收作徒弟,继承衣钵,等他老了,唱不动了,还能给他养老。
那会的冯吟秋是真的红,北平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青衣,日进斗金,追捧者无数;裴筱跟着他学戏,有干净整洁的新衣服穿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住着,还有老妈子照顾,也算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坏也坏在冯吟秋实在太红了,而且红得飞扬跋扈。
也许是小人得志,也许是年少成名,身边任何同行,甚至班主,他都从不放在眼里,就连追捧他的富家少爷若是不合心意,他也敢随时挤兑两句。
其实他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因为根本不屑,但那张嘴的确是不饶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裴筱后来并不讨厌李茉莉的原因,甚至有的时候,李茉莉阴阳怪气的样子在他看来还有些莫名的亲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捧着冯吟秋的人能从西直门排到大栅栏去,恨他的人也能排这么远。
终于,几年之后,他被人毒哑了嗓子。
传统戏曲都讲究唱、念、做、打,其中青衣更是尤以唱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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