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延年最初的研究,也只是为了替方宸续命;可后来,荣耀加身,权力在手,他便忘了科研的初衷。
为了研究进展,他甚至抛弃了伦理和善恶观,变得极为激进。
方宸点点头:“但我当时不知道,过得很痛苦。
那几年,我的生活里,只有哥。”
方昭作为优秀的高级向导,他本不必一直被锁在这间窄窄的实验室里,每日与一个怪物时时相对。
可方昭没有一日放弃过方宸。
他给方宸喂饭、教他认字;他会在起风的雷雨天默默地锁住因为电子云狂暴而失去理智的方宸,会在风雨过后的夜哄他安睡,帮他摘下镣铐,替他在伤口上涂药。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不抱怨、总是温柔。
方宸是方昭养大的。
他身上所有美好的品质,几乎都来源于他的哥哥。
“在我心里,他就是那朵在窗台上的那朵花。”
方宸想。
那是,暴风雨来临时,唯一不会被吹倒的存在。
“有时候我会想,就这样跟哥住在这里,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可有一天,哥忽然离开了。
其实也没有很久。
五个小时?六个小时?记不得了。
可对我而言,就像是半辈子一样漫长。
那天,我药物注射过量了。
我想,如果哥也不要我了,我就死了吧。”
方宸声音带了丝颤,刘眠轻轻叹了口气。
“我知道。”
“...后来,哥回来了。
我抱住他,不知道啰啰嗦嗦地说了什么混账话,然后晕倒在他面前。
等我醒来,哥已经帮我准备好了上路的背包。”
方宸眼神转向角落里那跟着他越狱的军绿色背包,视线带着怀念,却变得更悲伤,“...他说,总指挥亲自挑选了一支向导小队,要进行秘密训练,去东陆执行任务,打击敌军。
他已经通过了选拔,获得了名额,并且,成为了这个小队的副队长。”
“嗯,原十三队。”
刘眠说。
方宸眼睫微微垂了下去,将叶既明的手握得更紧。
“我记得,他毫不犹豫地把他的身份牌拿了出来,挂在了我的胸前,又递给我一柄银色的匕首。
他说,我的世界里,不该只有他一个人;他说,从今天起,我就是方昭,用他的名字,过我自己的人生;他说,只要走出这道门,就可以看见一片蔚蓝的天;他说,他遇见了很好的人,那个人会替他照顾我。
只要拿着这柄匕首,那个人就会来接我。”
如今,哥哥生死一线;匕首也只剩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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