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句话,开启了为他筹钱做金袍子的机会。
他以为索菲特会给他一个勾引贵妇人的任务,毕竟他之前成功过。
但他觉得这事更依赖头脑和嘴,而非脸。
“把你送给王后,给国王生个黑发王子。”
他们开玩笑。
威尔记得他们的妄想。
“扒皮总管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的父亲和彭特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屠夫,当然,会不会在猪肉里掺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飞冲天了。
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个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国首都卫队的司令。
你说,要是这种人都能成为司令,为何我们的小白脸不能成为一个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个朋友接着幻想,“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不仅留了寡妇,留了城堡,还留了几个待嫁的女儿,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机收了寡妇,谁知会不会是下一个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铎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铁卫也能让王后怀孕。
“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铎克渥斯还在,那自然千难万难,可如今世道变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难做了。
我听说,这位总管贪污都贪到手下的薪水了,现在缺金龙的军官可以从巨龙门排到鞋匠广场。
相信我,为了多收一枚银鹿,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另一个以扒窃为生的狗友说道。
他虽然是老鼠,但擅长与君临的金猫打交道。
没有老鼠,猫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来得太快,他只是拿着一小袋银鹿找到了烂泥门的卫队小队长,一星期后便顺利披上了金袍。
开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没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
身份转换的唯一好处是,穿上这一身,确实可以威风八面,在这点,他只能感谢游侠王子。
威风八面的副作用是当值一天就让人腰酸背疼。
难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欢拿棒子对肮脏的跳蚤拳打脚踢,这全然是为了活动筋骨嘛。
这是野蛮人的举动,他威尔大人的乐趣不在于此。
他想看看君临的比武大赛。
作为金袍子这简单多了,只要他争取到在比武大会上当值即可。
君临的跳蚤不喜欢听话,但比武大会的秩序维护简单且安全,但这只是说说,前几年就有金袍子被人流踩碎了脑袋。
这可真是倒霉蛋。
他不仅想看比武大会,而且还想参加。
只要是男人谁不想参加呢?除非他是穷光蛋!
穷光蛋置办不起一身完备的盔甲、战马,这还不算服务的侍从、后勤人员以及可能损害的骑枪。
七国之内有的是奢华的装备。
若是有幸将弑君者击下马,盔甲、马匹的赎回费就足够让普通人一生衣食无忧了。
威尔为了能在场内执勤,用完剩下的所有铜星,朋友们绝不会允许他将金钱浪掷在参加比武上,毕竟他们只相信他的脸。
这无所谓,他早就明白,歌手的传唱歌谣不会歌颂他。
他想做高个邓肯,遇到他的伊耿王子,他想让歌手传唱他的伟大荣誉,但他没有伟大的荣誉,他只有伟大的族语。
而歌手就是贵族的尿壶,他们酌饮老爷们的尿骚,唱出芳香。
会场嚎叫之声不断,但可以在真正决赛圈赛场上嚎叫的,要么是贵族老爷和他带见识世面的夫人、子女以及仆人仆从,要么就是贵商富豪,绝不可能有跳蚤窝里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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