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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闻捏着手机出神,保姆车已经稳稳当当停在了酒店门口。
白小乙挑挑选选一堆吃的,满意地提交了订单,拎起包准备下车,扭头见奚闻还愣愣地不知道想什么,车停了也没反应。
“哥?”
他伸出手在奚闻眼前晃了晃。
奚闻恍神过来,被他伸到近前的手吓了下,皱了眉,“怎么了?”
白小乙大咧咧一笑,“下车啦,酒店到了。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奚闻看到窗外富丽堂皇的酒店大门,挑高的拱顶,两根屹立的大理石柱子显出一派不差钱的气质,他清了清嗓子,“没什么,在想明天的戏。”
白小乙非常感动,“奚哥,我第一次看你做事这么认真。”
奚闻失笑,“说得好像我以前很吊儿郎当一样,我那些年熬的夜都白熬了?”
白小乙摇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觉得乐队做到后期你的感觉就不对了。”
他小心翼翼地抬眼看看奚闻,见他没很生气,才又接着说,“你那时候虽然也还在写歌,天天排练,到处演出,可就是不太高兴,不太上心的样子,还没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高兴。”
奚闻一愣,想到以前的事。
其实太商业化也不是什么好事,签了公司后,的确给了他们很多曝光率和知名度,钱和名声一起涌来。
乐队的其他人是高兴的,但奚闻就越来越不是味,他本来就不缺这些东西,也不冲这些去。
但因为是一个整体,四个人还是得老老实实一起做音乐,正规地去电台和电视节目打歌,为了适应大众,写的东西、表演的东西都有很多限制,舞台上也是唱完就走。
名利接二连三抛来,人气有高有低,四人间就不免有些嫌隙。
太多赞誉也让人飘起来,无法辨别这其中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他被很多事情分心,公司又有要求,写东西写不出来,写出来的囿于常规,矫情烂俗,现在想想他那时的确还没从前走穴时舒心。
他先回酒店房间洗了个澡,换了套宽松的居家服。
过了会儿,白小乙拎着外卖敲他房门,点了海鲜粥、肉夹馍和一小盒用锡纸盒子装着的甑糕,卖相挺丑的,黑黑红红的一坨,用糯米、蜜枣和红豆蒸制。
他原来挺嫌弃,白小乙一个劲鼓动他尝尝,说这是地方风味小吃,不能以貌取糕,因为长得丑就一点机会都不给。
他不得已尝了尝,还热乎,闻起来枣香很浓,入口软糯黏甜,味道醇厚,甜度适中,没想象的那么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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