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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他,我只是生气,那段时间我每天看着他晚上去巷子卖屁眼儿,我像是自己家的白菜被猪了一样。
他后面也来过我这里找我,我看到他几次都不敢上楼。
行吧。
我才会故意把猫放出去。
因为我看到他在徘徊,明明那么远,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他,他犹豫着,徘徊着,想上来又不敢的样子。
我后面很久以后,跟着他去了他的出租屋,说实话,又破又小,墙壁发霉了还有霉味,他当时特别不好意思带我去。
那时候……好像是去拿他的东西。
总之我用猫猫当借口把他带回屋以后,我想了很久,他又不是流浪猫,只要抱回家,关上门,它就哪儿也去不了,就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私有物。
真的……不是吗?
我看着在一边吃东西的男朋友,突然觉得,其实他和街上那些流浪动物也没什么区别。
毕竟他只是一个黑户,毕竟他只是一个暗娼,毕竟他一个朋友也没有,毕竟没人会记得他,就算他消失了也没人会知道的。
某种意义上他就是大街上的流浪动物。
我笑意盈盈邀请他可以住在我家,反正我一个人住,我说可以花钱请他当我家住家保姆。
他像没听到,或者说不敢相信。
“我……我……”
他嗫嚅道:
“…………好吧。”
番外(长郡路人甲邓遇篇)下
(10)
我们过了一段时间算温馨的生活,和他相处以后我才发现他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比如一到晚上,他就会格外的焦虑,一个人蹲在一个地方蹲好久,和他说话也没有回应,眼神呆滞得像被操傻了一样。
而且就算我让他和我一起睡主卧,我的卧室很大,我的床也很大,可他也只是睡在我卧室床下的……地板上。
看着他蜷缩在我床边,那一刻我仿佛是看到了我过去收养的流浪猫。
我尝试通过我那一丁点心理学知识去分析他现在的状态,可能就是,既想亲近我,又畏惧亲近我,或者说他羞于亲近我。
我做饭不算好吃,因为我以前都是叫外卖的多,但是长郡这地方吧……外卖平台上就几家,没我爱吃的不说,就很烦。
我不得不戒掉了外卖,开始学做饭,但是味道嘛不敢恭维,总之不管我做出多么奇怪的黑暗料理,他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然后说:好吃。
简直温顺得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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