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柒!
他险些把这位“性命几丧”
的“义士”
给忘了。
昨日御门听政结束后,他忙着打理卓岐的遗体送还其家属,又要去詹事府办理职务交接事宜,没空再去探望沈柒,只叫下人传个口讯。
今日又担心不及时搬走锦衣卫相关的文书案卷,被人动手脚,一整天连轴转,这会儿才想起,还有个重伤在床的兄弟呢。
苏晏当即吩咐车夫,改道去沈府。
走进寝室时,苏晏见沈柒趴在床上,闭着眼昏睡,便轻手轻脚上前,揭开他背上新换的纱布,查看伤口。
前天他提炼了不少青霉素,算起来大致够七天的使用量,还叮嘱婢女每隔四个时辰须上一次药。
如今过了两天,伤口不再流脓,炎症也好转许多,再涂几天青霉素,等细菌彻底杀灭,就可以上金疮药,促进去腐生肌,皮肉黏合了。
苏晏松口气,盖上纱布,正要离开床沿,手腕忽然被人握住。
他低头,看见沈柒一双漆黑锐利的眼睛,正目不交睫地注视着他。
“让我看看这身官袍……不错。
平日见你爱穿青色、蓝色,不想绯红也适合,更显肤白。”
沈柒慢条斯理地说,声音还有些沙哑,“新官上任,春风得意,不知这两日是否‘看尽长安花’?”
苏晏直觉沈千户有些生气,大概是嫌自己不讲义气,对兄弟关心不够,于是赔了个笑脸:“这两日忙,顾不上来看你,真是对不住。
今日刚散值就过来了。”
沈柒拽了拽他的手腕,示意他坐上床,然后说道:“我没怪你忘记来看我。
怪的是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脸色憔悴了许多。
自从东苑回来后,你可吃过一顿正经饭,睡过一场安稳觉?”
苏晏摇头,又笑,笑得挺暖:“这不是来你这里打秋风了么。”
沈柒道:“外面小厅的桌面上,已经摆好晚膳,你快去用。”
他的手从苏晏的腕子滑到掌心,揉捏了几下,方才松开。
苏晏发现沈柒在他面前,一贯小动作多,不是摸脸就是搂腰摸大腿,还总爱抱着啃,不禁怀疑这人小时候是不是严重缺乏关爱,故而罹患皮肤饥渴症。
他薄责似的拍了一下对方的手背,软塌塌地走出去用晚膳。
外间小厅的圆桌上已摆好八菜一汤并主食,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勾得饥肠辘辘,苏晏这才想起中午忙得顾不上用饭,就胡乱填了个街边买的包子了事。
他净完手,风卷残云地吃了一通,一不小心吃太饱,洗漱后不得不在厅中踱步消食。
伺候用膳的婢女见他身上四品常服,比千户大人官阶还高,本有些拘谨畏惧,近身时连头都不敢抬。
这会儿忽然发现,官袍内套的分明是个玉雪可爱的少年郎,忍不住偷眼看他,低头忍笑,又悄悄红了脸。
“清河,唉呀……清河。”
沈柒的声音从内室传出。
苏晏以为伤势发作,赶忙进去,见对方好端端趴在枕上,四肢舒展,神色安宁,烛光映照下像只捕猎归来的休憩的豹子,正在窝中等候舔舐伴侣的皮毛。
他蓦然意识到,自己从未在沈柒身上,见过如此轻松惬意的气息。
这个锦衣卫千户,之前留给他的印象一直都是阴鸷的、狠戾的,手段毒辣,机关算尽,总令他想起沼泽丛林中危险的掠食者,既戒备重重,又充满攻击性。
然而此刻,沈柒在他面前展现出毫不设防的一面,因为极为罕见,就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苏晏慢慢走过去,问:“何事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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