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女神身后的两位大长老,欣慰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深信自己这次坏蛋没有当错。
……
“魁首,魁首,出大事啦!”
海华被一阵声音吵醒,拉开遮在脸上,原来是用来蒙面的黑布,睁开眼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问道:“出什么大事呀?”
那个在山坡找到海华,梦幻财团的小兵兵,急忙拱手说道:“魁首,是奴隶商人哈纳米连同他的部下,一夜之间被人杀光啦。”
“死了就死了,有啥好大惊小怪的,那种人死多几个才好呢,这算啥大事。”
海华又打了个呵欠,起来踢了踢还在睡觉的金虎,“臭老虎,天亮了,起床啦。”
海华自晚上被金虎开导了一下,心情又变回原来快乐的样子了。
这不他见金虎还不起来,就抱起酒桶,不知想干嘛。
听到海华这样说,那个小兵兵只好无话可说,呆呆的看着海华抱起酒桶,倒向不肯起来的金虎头上。
看到从海华身上飘下的黑色头巾,不由心头一震,又看了看海华全身的黑衣和放在地上的黑刀,不由震惊的想到:“那些被哈纳米抓去的女人,都说是一个全身黑衣黑裤,拿着黑刀,蒙着面的年轻人救了她们的,难道是这个小子一人干的吗,哈纳米家有1百多个的护卫呀,不可能呀,但是……”
这个小兵兵也跟大伙一样,只是认为海华有钱,有地位,根本不认为他有多厉害。
也就是表面尊敬的叫魁首,背后都叫海华小子。
海华用酒淋醒了金虎,把头巾和黑刀收起,笑着对那小兵兵说到:“走,回总部。”
“是,容属下带路。”
那小兵兵忙停止乱想,急忙在前引路。
海华来到总部,就见到众人议论纷纷,众人见到海华,忙拱手让路,恭敬的喊道:“魁首。”
“呵呵,大家早上好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呵呵。”
众人都尴尬的笑了笑,眼睛都盯着海华打量着,因为他们之间已经流传开了,说是海华杀掉哈纳米的,因为这个城市,只有海华穿黑衣黑裤,还带着黑刀的。
会这样认为的人都是那些感受过海华发出杀气的人。
也就是那天在海华身旁的人。
海华没有理会他们各种各样的目光,进入了总部。
丽韵和仙云忙迎上来:“魁首……”
海华打断他们:“呵呵,早呀,你们把大家集中一下,等下我有话说。”
“呃……是。”
丽韵拉着仙云就出去了,仙云不满的低声问道:“丽韵姐,你不说那件事吗?”
丽韵摇摇头:“我感觉到魁首好像知道了,而且跟昨晚比,好像又变了,不是变了回我们刚见面的样子,而是不同于那两种的另外一种感觉。”
“那……那是好是坏?”
“当然是好啦,可能是昨晚魁首唱的那首歌改变了他吧。”
“那首歌是魁首唱的?”
“你听不出是魁首的声音吗?只有魁首才能唱出那首深入人心的歌曲。”
“我……我没你那么厉害呀,不过那首歌我现在还能记得呢。”
“好啦,别说了,召集兄弟吧。”
不一会儿,海华带着金虎来到总部门口的大广场上,只见近千人齐齐拱手叫道:“魁首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说八零年代好,八零年代幸福指数高。对此,从末世穿越而来的梁好运表示双手赞成。只是她的新身份有点问题,三岁没了爹,四岁娘改嫁,克死爷爷奶奶,十里八村的人都说她是扫把星投胎,谁沾上谁倒霉。张跃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