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94章(第1页)

比如这种生活琐事,总是外人的口舌说出来,比自己更可信。

尤其齐如意还是个憨闷闷的,瞧着就有点子傻的傻丫头。

锦棠问道:“如意,你说,我身为一个酒肆里的东家,每日早晨,几时起床?”

齐如意也是傻,正因为傻,一点儿也不怯场,大声道:“徜或是在蒸粮糟的日子,咱们二奶奶皆是卯正起床,至于酿酒的日子,或者起的晚一点,卯中也就该起了,因为二奶奶说,粮糟与人一般,也喜晨起,必得晨起就蒸,才能醒出更好的酒来。”

锦棠笑了一笑,又道:“那你再说,身为一个酒肆的东家,每每夜来,我何时上床?”

齐如意叫旭亲王肃脸瞧着,总算有了点子害羞,咬着唇道:“夜来要盘一日的收入,要列明日的出项,二奶奶还要读各地来的信,给几个地方的掌柜们写信,不到子正一般是无法上床的。”

也就是说,身为一个酒肆的东家,罗锦棠这几年来,每每夜来,最多只能睡三个半时辰,剩下的时间,全在忙碌各间酒肆,酒坊里的事情。

旭亲王瞧着锦棠,似是不信的样子,见她捧了一盏酒过来,倒是接了过来。

不过,一低眼,他便瞧着,罗锦棠的手,似乎与黄爱莲的有些不同。

她是双掌交叠,掌心朝上的捧着一只盅子,要给他。

离近了,便能瞧见她两只手的掌心里,十指之下,俱是一层淡黄色的粗茧,按理来说,若非常年操持,是不可能磨出这样一手茧子来的。

待她递完了酒,收回手去,再观手的外表,秀致白腻,仿似青葱,便是女子本该有的纤细长指。

听黄爱莲说了许多罗锦棠白白占着一间酒肆,却完全不知道经营的话,旭亲王本是抱着极大的偏见的,但因为罗锦棠这双手,却顿时改观。

她或者相貌娇美,但双掌中的薄茧,却是扎扎实实,因为酿酒而磨出来的。

她今日所拿的,并不是单单一坛八十年的老酒,而是在老酒的酒基之上,又添了一些河西堡今年才酿出来的新酒。

弱水河的河水是从祁连山上流下来的千年融冰之水,冷冽,甘澈,酿成酒之后,别有一股冷冽醇和的风味,而老酒到八十年,则因为香气渐失,虽说绵柔,却也失了风味,拿新酒一提,风味瞬间就出来了。

所以,黄爱莲用原本的锦堂香灌装之后,夺走了旭亲王这个酒客。

但毕竟酒这东西一批的味道与一批不同,旭亲王尝过锦棠自己调的这一盏,瞬间,就觉得比黄爱莲平日供给自己吃的,更加好吃不知多少倍。

这一瞬间,他心中的天平,其实就已经倾斜向罗锦棠了。

既罗锦棠是个能吃苦,肯做生意的人,锦堂香的牌子又凭什么让给黄爱莲?

是以,他道:“看来罗娘子确实是个能做生意之人,锦堂香往后想要在京城之中开坊经营,从顺天府到五城兵马司,谁敢上门找茬,罗娘子只管将我朱旭的名号报出去即可,京城之中,当不会有人敢为难你。

这样的好酒,本王支持罗娘子将它发扬光大。”

锦棠一听这话,就知道旭亲王这一路,自己是走通了。

她盈盈一个万福,道:“小女代祖母多谢王爷的照拂。”

偏偏这时候,黄爱莲还没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儿卖的也是一模一样味道的锦堂香,怎么罗锦棠的就比她的更好了?

于是,她端起盅子来也吃了一口。

要说黄爱莲对于酒有格外的鉴赏能力,其实跟她在那一世里的父亲有关。

当时,她是个男孩子,而她的父亲在那边,是个职位非常高的武将,平日下属送礼,最噬茅台,会有很多人扛着一箱子一箱子的茅台送到家里来,而她父亲,还专门劈出一间房子来,就专门,只为了装茅台。

黄爱莲嗜酒,虽说小小年纪,可总喜欢悄悄吃几口,小孩子舌蕾间的记忆非常顽强,所以她就记住味道了。

待尝过锦棠重新酿的这一种,味道酱郁浓香,确实风华更甚。

不得不说,就好比一间酒楼之中,厨子的手艺最为重要,一坛酒,最重要的就是酿酒的工艺,要能把罗锦棠的工艺夺回来,她才算真正的,夺回了这堪比茅台的锦堂香酒。

这时候,旭亲王起身,已经要走了。

锦棠于是陪着旭亲王一起出门,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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