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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金丝袍(第2页)

的,谁知道掌柜的态度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当中最受震撼的人,无疑就是贺兰了,她都准备好去承受掌柜的怒火,怎料结果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

“掌柜——”

贺兰想要插话,不过立刻被掌柜冷眼一瞪,便不敢多言了。

林轩对掌柜为何会那么好态度并不太在意,他比较在意金丝袍,记得以前听人说,练武者难动作比较大,经常会弄破衣服,所以最合适穿坚韧的金丝袍,而且金丝袍也有不小的防御能力。

原本只是想要买件舒适的衣服,不至于是丢人的林轩,一眼看到金丝袍便是心动了。

掌柜呼唤一名男员工:“去将金丝袍取下来,給这位公子观看。”

“掌柜,金丝袍是我们的镇店之宝,怎么随便都能取下来给别人观看呢?”

吴燕不甘心,劝阻掌柜。

“我自有主张,莫要争执!”

掌柜威严散发,立刻震住了吴燕,她就不再多言,只是双眼怨恨的盯着贺兰。

金丝袍递到林轩的手中,他用手抚摸了下,触感是冰冷冷的,但是非常润滑,他故意用元气凝聚在指尖,用力在金丝袍上面一戳。

结果非常惊人,金丝袍居然丝毫无损!

“果然名不虚传!”

林轩满意的说道,船上金丝袍在内衣中,一来以后修炼不怕束手束脚,二来对敌的时候,关键时刻或许还能保命之用。

掌柜堆起笑容,道:“丽衣轩的出品,绝对是高质量,我们的总行就在大云国的东安城,童叟无欺,公子大可以放心。”

东安城乃是大云国最为繁荣的城池之一,其中白帝学院就在东安城中。

林轩没有犹豫,直接了当的说:“十五枚金币,那么我就买下来了。”

对自己练武,以及保命有用的东西,林轩从来不会吝啬。

贺兰闻言,异常惊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林轩是个大金主啊,连十五枚金币都不用犹豫就说买下来。

吴燕则是懊悔得吐血,谁曾想到一个打扮如乞丐的臭小子,居然那么富有,要是给她接待这个客人,两个月都不用做了。

掌柜却是摇了摇头,微笑道:“公子,十五枚金币就不用出了。”

“什么!”

不止是林轩,就连其他人都是相同的惊呼声,十五枚金币都不要了,难不成是白送啊?

林轩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掌柜指着林轩身上的妖狼皮草,道:“公子,如若你愿意将身上的妖狼皮毛卖给本店,不仅金丝袍免费送给你,另外本店再付给你二十枚金币,希望工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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