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秀浑身不自在。
他没想到电视剧里的情节能放到他身上演,更没想到的是即使是对着个男人,黎朔表现的也半点不矫情做作,依然透着一股不加修饰的优雅。
黎朔注意到他的别扭,笑着坐下道,“是不是我追求人的方式太老掉牙了。”
李程秀愣了一下,连忙摇头。
“还有更老掉牙的呢,你知道吗,我一直幻想着结婚那天,可以掀红盖头。”
李程秀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随我父母去的美了,有那么十来年的时间,我们一家三口跟中了的飞速发展是完全脱节的。
当我再次回到中了的时候,我发现我从我父母那里得到的关于中了的传统,民俗,文化的信息,很多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因为那些都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了。
我能熟记关于中了所有传统节日的典故,但是如果我跟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谈起来,他们十之八九说不上来。
我从小就向往着结婚的时候,有铺天盖地的红,结果回到中了才发现,现在流行西式的白色婚礼,我有些失望……我想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很传统的中了男人。”
黎叔发现李程秀正认真的听着,突然那种略带遗憾的声调一变,带了几分戏谑道,“我说这么多,只是想问问,李程秀小朋友,你对胸前顶着大红花拜堂成亲什么的,感兴趣吗?”
被点名的人一下子没跟上黎朔的进度,反应过来后怔愣的点了点头。
黎朔爽朗的笑了两声,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那么我可先打预防针了。
要是有一天,我有幸和你结婚的话,你可得带红盖头,到时候不要嫌我老气,更不许耍赖啊。”
李程秀脸一红,不好意思的笑笑。
黎朔那种温暖的,恳切的态度,让每个和他相处的人都如沐春风。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就要被他吸引,甘愿服从和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奉他为偶像。
一叠叠精致的菜肴很快呈了上来。
黎朔发现不善言辞的李程秀,只有谈到食物的时候,才会多说话,毕竟这是他的职业,于是找不到话讲的时候,两个人就会评论桌上的美食。
黎朔并不在意他说话磕磕巴巴的,他觉得一个人最优异的能力未必是说话,而是倾听。
李程秀就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极富耐心,不多发表评论,但会对于对方说的话,给予眼神或者点头的回应,让人心里非常的舒服。
他越跟李程秀相处,就越发的对他有好感。
伴随着海上日落的美景和轻妙的音乐,两人共进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李程秀是喜欢和黎朔相处的,他想大部分人应该都喜欢和黎朔相处。
这不仅仅是心情愉悦,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能从黎朔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做人,经验,还是知识。
何况黎朔虽然意图很明显,但却表现的中规中矩,从来不会有让他不适的举动,只是耐心的,一点点的,进入他的生活。
李程秀尽管心里迟疑,很多时候都无法拒绝黎朔的邀约,两人出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
在忙起来的时候,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想邵群,如果邵群一直不出现,他的生活也许就能慢慢回归正常了。
晚上上班的时候,身边一个同事穿的毛衣不知道怎么的溅着火星了,一下子着了起来。
旁边的小工吓坏了,接了瓢水就泼他身上去了。
其实没多大事儿,他里面还穿着衬衣,人是一点儿没烧着,但是好好的衣服烧了好几个窟窿,是彻底不能穿了。
那个同事哭丧着脸一边脱一边道,“这衣服可好了,纯羊绒的,去年过年我大姨给我从内蒙古带来的,这下全毁了。”
周围人都跟着安慰,有给他递毛巾的,又帮着他脱湿乎乎的衣服的。
眼看他要往垃圾桶里扔,李程秀实在忍不住了,“哎,别扔。”
那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了?这不能穿了。”
李程秀小声说,“给我,行吗,我改改,给我的狗,织衣服。”
旁边人都笑了起来,说这算物尽其用了。
那人爽快的把湿漉漉的衣服递给了他,“那你记得先把它晾干了再拆,要铺平了晾,要不型就没了,织好了给我们看看啊。”
“哎呀,李师傅真是贤惠,心灵手巧呀,什么都会。”
“对呀,真的,李师傅这样的,要是个女的,我保准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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