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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没想到还能遇见这种笨贼(第1页)

周南通过“讼棍”

带来的那些案件积累,其实也能够体会到辛大国的心情。

从辛大国这个外卖员的视角来看。

最生气的肯定不是什么商家出餐的速度太慢了,或者因为气原因路不好走之类的。

而是那些还没送到客户手中的外卖被偷了。

现实中有很多新闻都能明。

例如。

东西被偷后,钱是一方面。

有些不好话的客户,见等了半的餐没送到手上,也是一肚子火,他可不会管是有什么理由。

逮着外卖员拉扯个把时后,他后面的单肯定是全超时了。

所以这还会引发一个连锁效果。

那个外卖员之后送出的每一单,都可能因为超时,遇见这样的客户,又是威胁差评举报,又是打电话投诉什么的。

至于报案。

外卖被偷这种事,在很多情况下,都达不到立案标准。

所以从辛大国的描述来看。

他这种多次被偷外卖的人,肯定对那些偷是恨得牙痒痒。

如果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那么辛大国会不会在给这条鱼下老鼠药的时候,也在心底希望正好借着这个东西,报复一下喜欢偷他外卖的偷呢?

周南并不知道当时的真实状况。

但从法官的判决是无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来看。

那么辛大国应该没这些想法。

他应该是在知道这条鱼有毒后,对这条鱼进行了保护行为,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责任。

那就得看那个法官是怎么判断的了。

要不为什么偷遭人恨呢?

偷东西不。

有些人发现东西被偷后,猛追偷,导致其身亡后,还会因为过失致死被起诉。

哪怕都没碰到偷,在追捕的过程中,偷自己因为心脏病吓死了,也依旧会承担责任。

而这种偷偷东西被毒死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

曾经就有一位大爷因为晾在自家院子里的香肠全都被偷了,因此被气的不轻。

大爷想着报案应该不会立案。

于是给新的一批香肠下了毒,想着要是偷再偷,就让他吃点教训。

结果偷又来偷了,但直接毒死了。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大爷主观上是要下毒报复偷,客观上明知下毒可能会毒死偷但还是去做了,因此大爷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而辛大国这样的情况,更像是曾经的一起偷偷中药的案子。

偷在路过一家中药店时,顺走了一根店门口晾晒的草药,拿回去泡酒后被毒死了。

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两年九个月,加上赔偿三十万。

中药店老板不服,再次上诉。

二审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起诉,因此中药店老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法院认为赔偿也略显偏重,将赔偿调整为了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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