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后楚中天的日子是这样过的。
星期一到星期五,这是上学的日子。
早晨带着足球跑去学校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做笔记,体会和预科完全不一样的氛围。
课间和查尔斯.菲利普、约瑟夫.肯尼聊足球,聊温布尔登。
中午在学校吃完饭之后,和拉塞尔、博尔杰一道在学校的球场上进行关于控球方面的特殊训练。
艾米丽有时候会来观摩一下,慰问慰问努力训练的楚中天,或者和拉塞尔他们聊聊天。
下午的课如果结束的早,并且那一天正好球队有训练的话,他们三个再结伴去球场参加训练,为了赶时间,楚中天就不跑步去了。
如果下午的课结束的早,但是温布尔登没有训练计划,也不用去麦克中国派单的话,楚中天会继续在学校球场上把拉塞尔新教的东西复习一下,时间差不多了再收拾东西去顿斯酒吧打工。
往往艾米丽都会在这时候一直陪着他,知道他去酒吧,才回家去。
如果下午的课结束的早,并且温布尔登也没有训练计划,但是需要去麦克中国派单的话。
他就带着足球直奔麦克中国,领取属于自己的单子,再跑着去把自己负责的片区的广告单子都派发了,当然脚下依然带着球,哪怕遇到狗的时候也依然如此……楚中天其实是怕狗的,不过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控球技术,哪怕是被自己所怕的狗撵,他也豁出去了。
但当他被那两条狗追上几次之后,他发现那些狗根本不是要咬他,而是想要和他嬉戏——他们以为在前面狂奔的楚中天是在逗他们玩儿呢……这真是悲剧啊,楚中天一定没有听说过遇到了狗要蹲下来,而不能跑。
虽然这些狗是要和他玩,楚中天也不会停下来满足它们,他依然带着足球狂奔而去,身后跟着两条拖着哈喇子的斗牛犬。
忙完这些,回所住的公寓吃过晚餐,再休息休息,复习一下今天所学的课程。
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前往顿斯酒吧。
当然了,仍然是跑着去,脚下也依然带着足球。
到酒吧是八点,开始换衣服打工。
一直忙到晚上关门十一点,做满四个小时,这样一周五天就是二十个小时,刚刚好符合留学生打工的时间限制,又没有浪费。
从酒吧中出来,再跑回公寓,洗个澡就该躺下睡觉了。
那个时候,杨洋往往刚刚睡下,他是一个作息时间很规律的人,基本上不熬夜,睡觉都是在十二点以前。
如果还没睡,楚中天就会和他随便扯上几句闲话。
第二天一觉醒来,继续重复这样的作息表。
只有在周六和周日的时候有所不同,因为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打工,也能够去参加afc温布尔登的比赛。
那个时候他就好像是超人一样,在电话亭里一换衣服,便从一个名为克拉克.肯特的普通报社记者摇身一变,成了内裤外穿拯救世界的氪星来客。
一个是普通的留学生,一个则是在球场上享受数千人欢呼的球员。
楚中天享受这种身份上的变化。
每一场比赛他都拼尽全力,希望用自己的表现来弥补周中的比赛不能参加的遗憾。
他在看台上的啦啦队规模也在一点点扩大,除了顿斯酒吧的同伴们,以及艾米丽外,后来有杨洋加入,现在则有楚中天在学校新认识的朋友查尔斯.菲利普和约瑟夫.肯尼。
现在在看台上有一个固定的方阵,当比赛的时候,他们一定会高声为楚中天加油,举着写有楚中天的牌子,不过怎么看都像是在宣传他们自己。
除了艾米丽的那块牌子是朴素无华的“楚,加油!”
之外,其他人的都让楚中天哭笑不得——顿斯酒吧的老板科林.约翰的横幅依然是那句:“楚,你是我们顿斯酒吧的骄傲!”
“顿斯酒吧”
被标红加粗,格外醒目。
受到了他的提醒,杨洋也赶制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大楚,你的老乡、同学兼室友杨洋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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