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鲶鱼,而我眼前站着的,分明是个人类。
“哦?你认识我?”
肯奇眼中透出一丝不详的光芒,被我敏锐的察觉到了。
“您是这里的老板,谁不认识您呢。”
我编了个借口。
“哦哈哈,对,我叫肯奇,塔姆·肯奇,你可以叫我老板或肯奇大人。”
果然是他!
这个鲶鱼怪,竟然跑到诺克萨斯干起了角斗场,真有你的,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变成了这副模样,但是出于安全考虑,我只能装作不认识他。
塔姆带着守卫出去以后,我又和对面的人聊了会,他很健谈,得益于此,我也对这里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这里是诺克萨斯东北部的一座城镇,名叫多科,整个小镇最著名的就是这座角斗场,连附近城镇的人都会赶来观看角斗,并借机赌上一把。
角斗士有两种,一种是属于角斗场的,一种是私人带来的,自己带人互相角斗的情况不多,多半是有私人恩怨。
带人挑战角斗场的就很多了,因为有一个好处,就是胜利了可以获得丰厚的赏金,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带人来攻关。
因为角斗场会在观众的赌资中抽取分成,所以观看的人越多、下注的人越多越好,至于角斗士的性命就无关紧要了,他们的使命就是奉献一场精彩的打斗。
“对了,聊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赵信,你呢?”
“我叫杰拉姆。”
互通姓名之后,我们各自休息了。
在这黑咕隆咚的石牢里,分不清时间,就在我刚睡醒不久,杰拉姆还在打着呼噜的时候,我再次被带了出去。
因为上次战斗轻松获胜,所以今天我将同时挑战三个人,这些人的主人依然是乌奇,他没有更强力的奴隶,只能依靠增加数量来取胜。
看来他铁了心要在角斗场赢一笔,从塔姆口中得知,我的赏金已经从二十枚金币增加到五十枚了。
看台上的观众比昨天更多了,也更加沸腾,塔姆满脸堆笑,可以看出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这三个人比上次的人并不强,但是多了些配合,可是比起无畏先锋的士兵可差远了,何况我已经变成了比之前不知强多少倍的赵信,虽然赤手空拳,依然力拔千钧。
昨天因为头脑混沌,并没有全身心投入战斗,今天就不一样了,我专注于这场战斗,用了比昨天还要短的时间就把三个人打倒在地。
因为他们投降了,所以我没有下杀手,除了乌奇咬牙切齿之外,所有人都在为我欢呼。
这次我获得了五枚银币,等我回去以后杰拉姆也被带了出去,这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身材异常高大,至少比我高出两头,腰围粗了不止一圈,好家伙,简直如同巨人一般。
过了好一会他才回来,手里拿着一枚银币,只是看他的样子要艰难的多,因为当守卫把他送回来的时候,我借着火把的光亮看到他浑身都是血迹。
“你怎么样杰拉姆?凭你的身材应该不会受到这么重的伤才对。”
“这不只是我的血,还有那畜生的血。”
他依然气喘吁吁,话语中带着极大的恨意,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被他称之为畜生,应该是有很大的过节,但是看他非常疲惫就没有再问。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今天晚上并没有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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