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的爱人黄素华抱着6岁的女儿李馨玉。
李馨玉看着泪眼朦胧的妈妈,问:“爸爸,不会醒了吗?”
母亲流着泪点头。
“那就再也不能回来了,是吗?”
“不能了。”
“不,我要让爸爸回家!”
李馨玉张开双手扑向爸爸,黄素华抱住女儿。
“爸爸,我要爸爸……”
一个孩子凄惨的哭声,让在场的许多人落泪了。
一
个年轻粗壮的警察默默将李馨玉抱在怀里,向黄素华鞠躬,抬起头已是泪挂腮边,他说:“大嫂,我们向你保证,我们会用最短的时间抓住凶手,然后崩了他!”
这个年轻警察的话代表着一种意愿。
“5·21”
案件作为鞍山市第一号公案。
全市3000多警察在昼夜排查搜寻着凶犯的蛛丝马迹,随侦查的深入,警方确定这起案件与发生在辽宁省内的3起袭警抢枪案有着必然的联系。
这3起袭警抢枪案一起发生在辽阳,一起发生在锦州,一起发生在沈阳。
鞍山是这3起袭警抢枪案的延续。
据鞍山警方记载:从李强牺牲第二天到1998年6月28日,警方排查嫌疑对象人,检验了567支六四式手枪,然而,却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1998年8月26日中午,鞍山市立山区一家歌舞厅,走进一个中年男子,他穿一套蓝色西装,内着白色圆领绒衫,圆脸,单眼皮,头发蓬松,一双眼睛带着一丝疲倦,他慢腾腾从裤兜里掏出一包东西放在寄存处的吧台上,叫了一声:“把这个给我存上。”
服务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一笑脸上两个小酒窝儿。
当地用手拿起这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时,有一种沉甸甸地感觉。
她下意识地把这包东西放在寄存柜的下边,当那中年男人走进舞厅后,她悄悄蹲下身子,用手去摸那纸包,她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支手枪。
她的心狂跳起来,她想到了报纸上登的那个被歹徒枪杀的警察。
想到朝阳派出所的干警来舞厅调查“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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