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要啊,不要啊!”
王信发出了惊恐的尖叫,但是那些尸体,根本不管他怎么哀嚎,就那么活活的把王信给烹饪死了。
画面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事件预览在继续。
在厨师王信死后,画面出现在了哈市的一个地摊小街上,这条小街道,都是摆地摊的,卖水果的,卖玩具的,卖衣服的,卖小烧烤的,数不胜数,是一条地摊小街。
画面就出现在了一个买衣服的摊铺上面,这个摊铺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她的地摊上面,那些衣服质量都不错,看着很高档,不过价格很便宜,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人过来买衣服。
只是一个小时的时间,女孩就收入好几千。
销量堪称恐怖,但是忙碌中的女孩,总是抓着自己的脖子,感觉痒痒的。
“真是该死,昨晚上摸药膏了。”
女孩自语着,他叫做郑宁宁。
是一个乡下姑娘,大学毕业,就自己创业,虽然是摆地摊,但是每天忙碌的都很认真,收入也不错。
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奋斗青年,但是最近几天,不知道怎么的,他总感觉身体痒痒的。
去了医院,医生说是皮肤过敏,小病,抹掉药膏就好了。
但是这药膏摸了好几天,病情不见好转,她还是感觉身体痒痒的。
“算了,今天就忙到这里吧。
回去休息。”
女孩叹息,他本来想忙到晚上十点在收摊的,但是这身体越来越痒,也是让她无心做买卖。
他收拾了自己的摊铺,回到了家里。
一路上在自己开的小面包车上,他不断的在抓挠自己的脖子,那里都红了。
“痒死了。
真闹心。”
女孩有些懊恼,回到家里,他立刻冲了个凉水澡,之后涂抹药膏,躺在床上的她,逐渐的没有了那种痒痒的感觉,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也许是这些天太累了,他很快的就睡着了。
那时候是下午六点,深秋十分,才刚刚天黑。
但是女孩已经熟睡,可是他睡着睡着,就感觉到有着一股股凉风,在吹他的面颊,令女孩逐渐没有了睡意。
女孩醒了,他起来去看看了窗户,关的都很好,并没有漏风的地方。
“破房子,封闭太差了。
等有了钱,一定买一个好的!”
郑宁宁自语着,她出身农村,走出大农村的那一刻起,郑宁宁就发誓,一定要住最好的,穿最好的,吃最好的。
这才不枉生在世上一回。
“已经攒了不少钱了,再有半年,我就可以买一栋好的房子了!
到时候给我爸妈也接过来!”
郑宁宁望着窗外的夜景,望着那灯红酒绿的城市,在憧憬和计划着自己的未来,他想要个人上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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