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休息了一下的蒲浩龙,强撑着身体,忍受着些许不适,从地上慢慢的站了起来。
他记得人工智能老头交代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必须在这里的动静吸引其他玩家过来之前,把这个任务结束掉。
毕竟他刚刚在游戏中杀死了欧陆柏雄,虽然欧陆柏雄不能在游戏中以他的账号登陆了,但是他肯定会把他的事情告诉更多的人,尤其是欧陆联盟的人。
虽然蒲浩龙很厌恶这个公会,但是以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具备和大型的公会较量的资格,所以只能先选择完诚仁工智能老头交代下来的任务了。
还好的是,布置这个任务的npc离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并不远,虽然刚才打响的战斗使得npc被迫向着深处移动了,不过也许是因为这个任务是必须杀死野猪,所以npc就在怪物的另外一侧移动。
蒲浩龙向着这个npc走了过去,他要和这个npc商量一下,看看如何结束对方的任务。
“这位大人,您刚才的飒爽英姿让鄙人真是大开眼界,不知道我能帮您什么?”
这个身材矮小身材肉墩墩的npc谄媚的看着蒲浩龙。
“少废话,快过告诉我如何结束你的任务。”
“嗯,是,小人的任务是帮助我杀死100头野猪得到野猪的恩赐,当然大人如果您另外每次给我30张猪皮,我会给您一张野猪骑士的召唤卷轴,这可是无限次的啊。”
“这倒不用,那我现在就去杀死100头野猪,希望你兑现你的承诺,我不想再见到你把野猪骑士的召唤卷轴到处乱发了。”
“这是当然,系统大神给予我的权限就是当有人第一次完成任务后,将取消野猪骑士召唤卷轴的奖励,我没有想到那名玩家那名笨,只是帮助我在搜集野猪皮。”
“那是笨嘛!
算了,你等着,我马上去完成这个任务。”
蒲浩龙摆摆手向着地上到处乱跑的野猪走了过去。
野猪又叫山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小并直立,吻部突出似圆锥体,其顶端为裸露的软骨垫。
野猪杀起来简单不已,对于蒲浩龙来说,麻烦一点的就是自己箭壶中的弓箭并不够他杀100头的数量,所以也只能想办法废物利用,在杀完每头野猪后,把弓箭捡回来了。
蒲浩龙弯弓搭箭,射向了离他不远处的一头野猪。
野猪不愧为皮糙肉厚的东西,虽然蒲浩龙的这一下直接命中了一头野猪,箭羽深深的插在野猪的身上,但是除了把野猪逼急了之外,好像就再也没有什么效果了。
看到这样的一幕,无奈的蒲浩龙只好再一次弯弓搭箭射了出去,这一回效果不错,当弓箭命中了这头野猪后,野猪扑腾一下,倒在了地上。
看来两箭可以杀死一头野猪,而蒲浩龙自己的箭壶里面还有58支箭,加上用掉的两支,一共可以杀死30头野猪,但是任务的要求是杀死100头野猪,所以他不得不加快自己的速度了,杀完30头后,还要回收自己射出去的弓箭。
蒲浩龙算好了,就开始了杀野猪,但是他学会的技能【霸气一击】却再也没有使用出来,看上去这个技能出现的几率不是一般的难,至于另外一个技能【绚烂之星】,蒲浩龙倒不是不舍得用,实在是因为打野猪用这种技能不划算。
耗费的蓝不是一般的多,刚才在与欧陆柏雄对战时,一下子用掉了一半的蓝,这让蒲浩龙满是无语,自己的蓝也太少点了吧,剩下的也只能储备着,以预防突发情况了。
蒲浩龙嘴上的蓝就是俗称的mp,也就是游戏中的法力值的意思,法力值是确保法力可以施展的基础,可以说法力值的多少,确定了可以施法多少次,所以这个蓝对玩家来说很重要。
但是现在的蒲浩龙蓝值并不多,而他的攻击技能需要的蓝又多,他也只能省着点用了。
每当他杀死一头野猪,就会走过去拔出野猪身上的弓箭,再一次扔回到自己的箭壶之中,等待他下一次的使用。
在这不断重复的过程中,蒲浩龙发现有时很不幸运,射出的木箭会因为耐久度的原因完全碎裂开来。
耐久度在游戏中是装备能经受使用的特定时间,当耐久度清零的时候,这件装备也就不能使用了,当然也有恢复装备耐久度的地方,不过这与蒲浩龙就没有关系了,毕竟他手中的木箭并不值钱,根本没有必要在拿去修理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人甲目露怜悯之色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得了白内障。我的视角有三百六十度路人乙神色惋惜真可惜,长得这么帅却眼神儿不好。我能看到一公里以外路人丙摇了摇头,扔下几块硬币离开了。...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穿越空间1v1发财致富爽文清醒女主占清月穿越了,一睁眼就在逃荒路上,娘被欺凌了,爹也昏倒了。没吃没喝,她忍,一家人被极品亲戚磋磨虐待,她忍无可忍!她手撕尖酸祖母,脚踹恶毒祖父,带着千亿囤货空间逃荒。占清月从此手握万两黄金,百亩粮囤。不巧她的秘密被病娇首辅公子看到。宋毅云笑容邪肆,步步欺近你嫁给我,否则,我把秘密说出去。占清月两眼放光还有这好事?...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